✔ 最佳答案
kongcheo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破產四年後,破產令自動解除,去銀行申請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答:理論上你祇要選擇非你當年破產時曾是你債權人的銀行開戶,則開立普通的儲蓄賬戶應該跟其他人一樣,無大分別!如需使用提款卡可以一次過申請,通常開戶時銀行都會問客戶是否需要!
但祇限普通的儲蓄賬戶,如想開設來往賬戶、信用卡或有信貸成分的理財賬戶,則因要先調查個人信貸紀錄而必會被發現曾破產,銀行通常都會拒絕提供服務!
再說假若希望開戶的銀行曾是你的債權人,則因銀行有你曾欠債壞賬破產的紀錄,同樣有機會被拒絕!連開普通的儲蓄賬戶亦有被拒的機會!
破產四年後,冇去解除破產令去銀行申請提款卡需要什麼手續?
答:這是閣下 另行發問的問題,在下於此嘗試一併作答!
問題的意思是否說,在破產期間已在破產管理署授權下,開有銀行賬戶使用至今!現破產期滿但在無領取「破產解除証明書」的情況下,希望去向銀行要求發出提款卡,對嗎?
如在下無錯誤理解問題,則可能會有困難!因為這些被銀行內部註明是破產者持有的賬戶,要作出任何更動都要先出示破產解除証明書才能辦理!
雖然理論上破產令最多是九年(算第二次破產計),但由於銀行不會自行查證破產令是否確已解除,故會一刀切地拒絕該賬戶的任何更動!故要出示破產解除証明書才能作出改變,其實是讓銀行將電腦紀錄中「仍在破產中」的狀態解除!
而且非單衹這賬戶,破產者的名字也被列為仍在破產中,想另開新賬戶(即使祇是普通賬戶)也會被拒絕!
個人未有破產期滿後申請提款卡的經驗(提款卡早在開戶時一併辦理),但卻有在無出示破產解除証明書的情況下,被銀行拒絕將賬戶加上網上銀行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