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pansy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如果長者入住老人院,申請綜援,會否影響家人繼續在公屋居住.(此屋是大單位)?
答:正常情況下不會!
但由於該長者是戶主的身份,那他如因健康及日常生活需要的關係要入住安老院以獲得更佳的照顧,則可以向房署申請將戶主身份轉交給原家庭成員中的其他人,因作為持有租約的戶主,依例理應長居該公屋之內!
而租約的承繼通常是配偶優先,如無配偶或其放棄成為戶主,則到其他合資格的家庭成員!但要注意或要通過資產審查才能成功將租約轉移!
如果該長者有申請綜援,則這轉戶主持有人一事亦可以要求社工代為轉交房署,事情會更容易解決!
至於原公屋單位因入住人數減少而被視為寬敞戶要遷往較細小的單位,則亦確是有這個機會的!
因房署的規例中列明,「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房委會會安排住戶遷往一個適合其認可家庭成員人數的單位。倘嚴重寬敞戶(即居住密度超過每人 34平方米,及沒有年滿 60歲或傷殘的家庭成員)在無充分理由下拒絕 4個房屋編配,房委會可根據房屋條例第 19(1)(b)條,向有關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及收回居住的公屋單位。」
不過是否確要搬遷,則要視乎實際個案而定!pansy 網友可自行計算和評估,現居公屋的面積和家庭成員人數,去考慮是否有被視為寬敞戶的機會!
參考: 房委會網頁 +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