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一套分析罪犯心理的奇案劇集,翁靜晶從法律角度窺探人性真貌。
以真實個案改編而成的劇集。
演員: 黃韻材、呂有慧、饒佩君
◎版本:香港版
◎出版卅發行商:寰宇
‧粵語對白卅中文繁體字幕
七十年代中,年輕的陳國華是個虔誠和老實的基督徒教師,被大牧師選定為新成立之「神愛中學」的校長。十多年來,「神愛中學」在區內已薄有名氣。可惜,學校的財政卻入不敷支。
適時,國華遇上舊同事胡玉蘭,國華誠邀對方出任學校書記,協助解決學校的財政問題。
後來,國華因妻子家慧患上肝病,鋌而走險,希望靠投資股市賺取醫藥費。不料,他投資失利,玉蘭答允借錢給他渡過難關。
未幾,他在外匯中賺取小利,繼而慫恿玉蘭同流合污,挪用學校公款作投資。玉蘭利慾薰心下,答允他的請求。
及後,股市大跌,他要求玉蘭調動巨額公款應急,但由於他已多次挪用公款,根本再沒多餘錢調動。他唯有恐嚇玉蘭,揚言將責任推在她身上,但她寧選擇向校董會和盤托出事件真相,也不再就範,二人因此發生衝突,國華萌起了殺人之念,最終他找到了機會,掏出電鋸,一步步走向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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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校長燒屍事件
1993年7月14日凌晨,一對夫婦將汽車駛進(魚則)魚涌海澤街一個隱蔽的停車場時,發現不遠處出現熊熊火光,於是定神細看,竟發現一名中年男子,不斷向一個著火的尼龍袋潑易燃液體。
二人覺得事有蹺蹊,於是暗中報警。警方到場時,縱火男子剛要開車離去。他知道事敗被發現,立即踏下油門亂衝,希望可以逃出生天,最後撞上路中的石墩,只好乖乖束手就擒。
警方這時還以為是簡單的縱火案,怎料竟然在停車場的尼龍袋內,發現一具燒成焦炭的女性屍體,才知案情嚴重,並發現這名男子,竟然是土瓜灣 牧愛小學上午校的校長王世明。
至於女死者的身份,經調查後證實是小學的書記兼會計劉容梅。為甚麼王要向劉動殺機呢?原來二人曾串謀侵吞學校公款,並引起校方注意,劉為求自保決定向校方舉報王。
原來早在1990年,王已經開始動貪念,取走千多元學校的登記費。此事雖然被劉揭穿,但王卻誘使劉一同在帳目上動手腳斂財。其後二人又侵吞學生的校車費及募捐的款項,並巧立名目增收留位費,估計有過百萬元落入二人袋中。
1993年起,校方已注意到問題,趁學期末暫停王的職務,並訂於7月13日上午11時開會,要求二人交代詳情。王遂相約劉於當日早上8時見面,商討對策。
不過劉為求自保,決定向校方舉報王,王向劉苦苦哀求不果,盛怒下先用重物將劉擊昏,然後再勒死劉。這時尚未到早上9時,王知道尚有時間,便將劉的屍體移至會議室內的貯物室,然後匆匆以洗潔劑清理現場毀滅證據。這時王施施然出席校方的會議,由於劉沒有現身,所以會議被迫腰斬,沒人想到她已遭毒手,屍體亦在會議室內,被學生表演話劇用的服裝遮蓋著。
王其後又買來電鋸及兩個行李袋,意圖將劉肢解再分批棄掉。怎料王所買電鋸的插頭,不能配合會議室的插座,被迫改變計畫,將劉的屍體燒掉,希望可以瞞天過海,到最後還是被識破。最後王被判誤殺罪名成立,入獄9年。
雖然事件告一段落,但該校的學生卻飽受驚嚇,因為在眾人心目中直正不阿的校長,竟然是一名貪財的殺人兇手。
雖然事發時正值暑假,但不少學生在假期後還是不敢上學。而該校下午校的學生,更表示黃昏下課時,總覺校內氣氛陰森恐怖。
王世明 檔案
綽號:殺人校長
行兇日期:1993年7月13日
行兇動機:被舉報侵吞公款
行兇方式:先擊昏,後勒死,再燒屍
死者:學校書記 劉容梅
基督徒見證系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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