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受傷是否與所租住之房屋有關先?
如果無關,那你都要繼續交租;否則房東真是有權要求你遷出的。這基本上是兩回事。
2013-03-19 12:31:46 補充:
即是業主準備建劏房(上、下改建);這絕對是侵佔你之權益。因為你原本所租住的單位,有20呎樓高;原成劏房後,你只得10呎樓高,所以他必須要你先遷出,已完結租約。
其實你無得自保,因為租約已完成(除非你是標準租約,一年生、一年死);是否自動續約,業主是有絕對的決定權力。
但如果你想一拍兩散,最簡單,是可以向屋宇處投訴;因為你現在尚是租客,可以讓屋宇處人員入內觀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