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腳踝骨折被房東夫妻強迫趕出去,怎麽保護自己?

2013-03-12 2:36 am
住了14個月,就因為不小心從住家下樓踩空而腳踝跌斷,竟被狼心的房東夫妻強迫趕出,還到醫院搶鑰匙不准我回去,只因我家人遠在南部未出面,我只好拜託朋友幫我,他們才讓我在回去住一個月,像這種情形自己該如何自保呢?

回答 (2)

2013-03-14 1:47 am
✔ 最佳答案
你受傷是否與所租住之房屋有關先?

如果無關,那你都要繼續交租;否則房東真是有權要求你遷出的。這基本上是兩回事。

2013-03-19 12:31:46 補充:
即是業主準備建劏房(上、下改建);這絕對是侵佔你之權益。因為你原本所租住的單位,有20呎樓高;原成劏房後,你只得10呎樓高,所以他必須要你先遷出,已完結租約。
其實你無得自保,因為租約已完成(除非你是標準租約,一年生、一年死);是否自動續約,業主是有絕對的決定權力。
但如果你想一拍兩散,最簡單,是可以向屋宇處投訴;因為你現在尚是租客,可以讓屋宇處人員入內觀察、檢查。
2013-03-12 2:49 am
你可以叫朋友去告他,或者你可以警告他,说你会告他,可以有一定的阻吓作用。你可以告他歧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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