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ngkam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如果我問完財仔謝完錢唔夠三個月係咪唔可以申請破產.?最少要等幾耐?
答:其實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不能單憑申請破產前多久曾作借貸而簡單地劃分!
即是有時可以在剛借下債務的情況下申請破產而不屬違法!亦可以被破產管理署或債權人追究在申請破產前一段不短的時間所作出的借貸!要視乎不同的情況來判斷是否違法!
基本上會否被視為憑藉破產以逃避償債責任而被控欺詐,重點主要兩點!
第一在借貸之時借款人的負債總額,有否超過自身的償還能力!
第二是在借貸時有否向貸款方隱瞞自身的負債情況!
先說第二點,如借貸時有將負債情況如實向貸款方申報,而對方認為可以接受而批出貸款!結果借款人卻在短期內無法還款,則難以被控欺詐!
因借款人從未隱藏自己的債務和經濟狀況,貸款方可自行評定借款人有否還款能力,故明知有風險的情況下仍然批出貸款,自當要承擔無法收回貸款的風險!
所以一般情況下,無任何銀行或財務機構,會向如實申報經濟狀況而惡化的客戶批出貸款!故如決定批出貸款又豈能告無隱瞞的客戶欺詐!但要注意部分貸款協議有訂明在某時日內不能申請破產,否則可被控告違約!
至於第一點,要判斷是否欺詐,主要是視乎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經濟狀況!如果該借款人早已債台高築,資不抵債,兼且隱瞞自身經濟狀況去取得借貸,則必屬欺詐!可被拒絕破產呈請兼送上法庭刑事檢控,經公訴罪成可判監禁兼留案底和有機會被頒下刑事破產令!
相反如該借款人在借貸時,負債雖然不輕但其實仍有還款的能力,祇因無法抗拒的突發情況出現導致無法還款,那即使債務剛借下不久,都可以申請破產而不會被視為欺詐!
突發情況可以是失業、減薪、受傷或染重病無法工作、銀行存款因不同原因被凍結、資產突然無法變現(如購入雷曼債券)、存款被盜竊或詐騙,甚至銀行結業等!祇要能證明確因出現類似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失去繼續還款的能力至要申請破產者,都不會被視為欺詐!
由於借款人在借款時從未預期自己會突然失去還款能力,故不會被視為欺詐!
另就問題中提及,所借的款項是向「財仔」所借,請問這些所謂「財仔」,是那一類別的財務公司呢?如果借的非持有放債人牌照的財務公司而是非法的財務公司,則申請破產與否根本無大分別!因大耳窿是不受法律所限制的,破產對他們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