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有了女朋友之後就沒辦法把重心放在事業上,而且她也非常花我的錢,一開始的感覺也沒有了。
我覺得非常對不起她,因為雖然交往的期間我都做的很足,也就是從來沒有對不起她,她的朋友們跟家人也一直覺得我人很好,可是現在我想分手卻怕她的朋友跟家人會怪我。
所以我想找一個和平分手的方式,能讓我的形象保持良好,畢竟我再學校也算是小有名氣。
因為現在身為高三,我女朋友高一,所以之前想過就是跟她說因為快要考統測了所以想把精神放在學業上,我們暫時分手吧!
可是我稍微提到時她的態度是不要分手,這段時間沒聯絡沒約會沒關係,但是就是不要分手。
但這不是我要的,我要分手。
而且大二的時候我會出國留學兩年,到時候也是非分手不可的,我想現在就分手也是怕在交往下去只會越限越深,到時候大二了如果為了她留在臺灣就太浪費出國留學的好機會了。
所以請女生假設這個狀況,如果是妳的話,我怎麼提分手最不會讓妳傷心而且妳一定會接受的方法?
更新1:
樓下的大大都講的很好,但不是我想要的。 希望是委婉的提出分手,分手勢在必行,只是希望能夠把對她的傷害降到最低。 所以請剩下的大大們不要再勸我複合了謝謝。
更新2:
嗯....... 你們說的應該是對的, 我太自私了................. 的確,我在意形象大過於不想讓她受傷。 不過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好不想她難過。
更新3:
謝謝大家的指教與回答,我已經和女朋友和平分手了。 最後我還是選擇坦承,我說我兩年後要去美國, 不可能要她等我兩年。 她雖然說她願意, 可是我不想誤了她。 最後她接受分手,也謝謝這段時間我對她的照顧。 我很感動,我們還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