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我叫楊月賢, 想說一個故事, 在八年前我和一個男子在內地結婚, 兩三年男子對我不
薄, 但五年後申請他到香港, 兩人感情轉談, 很少說話至會噪架, 最後我們辦離婚, 正在辦
離婚期間不幸地我發生一次車禍就失憶, 到我出院記憶慢慢恢復時候, 返到屋企發現所有
東西不翼而飛, 連同男子人間蒸發, 到我補領漸漸証件, 我的結婚証及離婚無法補領, 無法
入手, 在什麼內地誰一個鎮及省沒有記憶, 如何可以解脫嗎?
問題: 有無辦法可以幫我查自己資料嗎?
問題2: 如何可以回復單身清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