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關於hk的事~

2013-03-03 5:34 am
香港E+仲有冇體罚??

回答 (2)

2013-03-03 6:04 am
✔ 最佳答案
香港
香港在1991年9月起,在一些場所及學校禁止體罰。香港法例第279A章《教育規例》第58條訂明:「教員不得向學生施行體罰」,自香港政府簽署加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承認兒童的權利後,當時的教育署(即現時的教育局)便向全港學校發出指引,禁止教師對學生施以罰跪、打手板、打身體等任何形式的體罰,並且把體罰三次列入教員紀律性處分,於1991年起更把體罰列作刑事罪行以及教師嚴禁遵行事項。《教育規例》第58條規定「教員不得向學生施行體罰」,一經定罪可被判罰5萬元及監禁1年。;另外第243A章《幼兒服務規例》第15條及第45R條分別訂明:「任何人不得對兒童中心內兒童施行體罰」和「任何人不得對互助幼兒中心內兒童施行體罰」。
不過,香港法例並沒有規管家長對子女施行體罰,嚴重虐兒案件偶有發生。2006年2月16日晚,一名10歲男童懷疑因頑皮而被鎖進皮箱裏懲罰,後來母親兩小時後打開皮箱發現孩子呼吸停頓、陷入昏迷,報警送院情況危殆;男童最後延至18日凌晨不治,警方起訴男童父母嚴重性謀殺罪,判監禁。
2013-03-03 9:06 pm
當然有 !

時不時都有新聞 , 話一d miss / sir 會打學生

家庭暴力亦系嚴重左 .

當有體罰事件時,

有 d 媒體就會不斷播出雙方的衝突場面,

企圖製造話題(也是一種炒作手法)來提升自己的收視率;

而且對二十幾歲以上的人來說,

老師曾經是一種權力的象徵,打倒權力可以讓人獲得快感,

所以總會不自主的關心相關新聞(媒體就更愛報導),

學生也因此更積極的向媒體報料(可以看到老師被修理的很慘)。

但每次有體罰事件,媒體總是一面倒的苛責老師,甚至斷章取義,

像之前有個新聞報導台中某國中老師體罰學生的事件,

其實根本是人本團體和媒體的斷章取義,

讓整個事件變成該名老師事不適任教師,

事實上,那是該學生和老師協定好的(應該也是一種打賭吧),

該學生自己說若他沒做到(準時交作業),就請老師打他,

所以當時受罰是心甘情願,他也從未因此向人本指控老師的"暴行",

但新聞播報的內容跟事實似乎有些差距。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41: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302000051KK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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