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朋友的親戚生產. 寶寶不明原因腦水腫. 開刀兩次. 裝了引流管.(自費)不會再拿出來. 買了保險但聽說是跟保經買的. 而且沒有附診斷證明. 保經說會用另一種方法說明.不影響核保. 還說兩年內有住院可以先不要申請理賠. 核保還真的順利通過了. 買的醫療險日額高達一天七千. 我不知道保單上健告部分是要保人自己寫的. 還是保經幫他寫的. 可是我的疑問是: 可以這樣嗎? 還有方法是可以用另一種方式說明. 就不影響核保通過的嗎? 保經幫寶寶規劃的保險加起來一年大概要接近四萬元.
想當初10年前我因為感冒引發急性鼻竇炎. 我都在健告上說明了.(但事後我覺得自己好像太白痴了. 這個好像不必寫. 寫了之後被除外. 但我感冒好了之後也沒有任何症狀了.但每次加買醫療險都要再備註一次. 好煩)
我是真的很困惑. 又覺得這位保經這樣做好嗎? 他是真的有站在保戶的立場想嗎?我又為這位保戶擔心. 會不會以後寶寶有住院. 被保險公司知道就不理賠了呢? 因為見過幾次面.知道他是因為寶寶那時住院病危嚇到了. 所以買了很高的醫療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