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TED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如果我想破產,但我跟配偶有聯名戶口及聯名股票,而我自己都持有個人股票,想請問一下應該點樣處理這些股票及戶口呢?
答:既然有資產和存款,為何不用來償債而要考慮破產呢?是因為負債的數目遠超於該些資產的價值嗎?
假若你現在申請破產,則你名下的所有資產都會被充公抵債!而聯名持有的資產,通常都會被破產管理署要求充公一半!即使這些資產其實並非你所有,你祇是以信託或掛名的形式去持有,可是署方通常都不會輕易接納這個辯解!故該些資產的實際擁有人,祇有透過入稟法庭要求頒布命令澄清資產非破產者所有,才能避免被充公之苦!
故如你有能力並不需要在短期內申請破產,則可以即時將股票賣走作償債,和取消跟配偶聯名持有資產!個人意見別要將聯名資產祇轉給配偶了事,因該些等額轉名的行為會被視為非法轉移資產以逃避償債責任,必會被署方追究並要求交回!到時連配偶都有惹上官非的可能!
正確的做法是將該些資產分半,配偶可保留自己名下的份額!而你所佔的部份便應該用於償債或用於辦理破產所需之上!這些在申請破產前兩年內預先處理的聯名資產,在申請破產時仍然會被署方問到!但祇要你出示資產紀錄,證明跟聯名持有人祇按比例分配資產,而自己名下一份經已用於償債或其他地方,則可令配偶這聯名人免受署方查問!因該些財產配偶祇取回自己名下一份,無將你那一份私下保留而意圖避過被充公!
那在這情況下,由於財產分配的狀況清晰,你們所做的祇是先行一步,跟破產後署方要求聯名人祇能取回半數的條件一樣!故聯名人受到的影響理論上是最少的!而署方祇會向你追問名下資產的去向,如確已用於償還部分債務則基本上問題不大!
並有聯名保險箱
答:聯名保險箱的問題更易解決!
便是在破產前便將箱中貴重物件預先提出另存便可!取不取消其實無所謂,個人意見不取消更好!
因如取消署方會懷疑箱中原有何物而追問!你現在未申請破產,保險箱尚未被查封,那除你們外根本無任何人得知箱中有何物!
保險箱可存放屋契、股票(非破產者名字)、家中各人的出世紙、各類証書、有紀念性的物件等!而破產管理署祇對箱中的金飾、名錶、珠寶等貴價物品有興趣!
故當你因破產而被凍結所有聯名賬戶和保險箱後,保險箱便要在銀行、署方職員和你們三方在場時一起開箱以檢視箱中物品!如箱中有金銀珠寶名表之類物件,便會在各方檢視登記和簽署下被署方職員帶走!如箱中祇得其他人的物件,如屋契證書等無法充公之物,便會就此作罷!
如果箱中貴重物品能證明是非破產者所有,是可以向署方申請發還!如某些金鏈和戒指上刻有擁有者的名字(當然不是破產者),某名錶有其他人能提供購買時的單據和資料等,都可以證明物件雖然存放於破產者名下的保險箱中,但實際非其所有而可以申請取回!
至於保險箱,則由於涉及破產者的名字而會被銀行取消!故配偶如需續用保險箱服務,便要另外再租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