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對象:神是公平及無所不能的嗎?
問題二問到石頭論及宇宙,神是否全能?
李氏認為神能造(或不能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就可證明神是否全能。首先,石頭論本身有一個邏輯上不可能發生的行為互相矛盾著,設問神能不能創造一塊衪舉不起的石頭,就如同問神能不能造一個圓的三角形。理論上神可以造出這種三角形,但從人的思維空間根本不能明白何謂圓的三角形,因為這種三角形是矛盾的,全能者不必做或不能做矛盾的事並不能損害衪的全能。換另一個角度問,一個人(在沒有任何事物或方式之下)能否同時看到球的前面及球的後面?若進一步問,"全能的"能不能"不全能"?若全能的可以不全能,衪就不是全能,因為衪已成為"不全能";再進一步說,若全能的不可以成為不全能,那衪的"不可以"已經損害了衪的"全能"。這結論是荒誕的,神不會去作及不需要去作這些自相矛盾的事。這種超出常規的事神是可以做到的,神可以造出這種石頭,衪也可以舉起那舉不起的石頭,但這並沒有意義,因為這兩種行為是互相矛盾的,衪亦不會去作這種事。
全能是甚麼?
"嚴格來說,「全能」這概念已經超過了我們經驗理解的範圍,我們很容易理解「不全能」,一個人不能提起200公斤的東西,它超過了人類力量的極限。人對200 公斤來說,是「不全能」。但全能的極限有多遠?一萬公斤?一億公斤?都不是,只要你能說得出的重量,都在,「全能者」的能力範圍之內。因此我們實在說不出 「全能者」有多大的力量,因為它不在我們理解之內。「全能」有無限的意思,無限的能力,無限的智慧等。「無限」是什麼?「無限」在我們理解之外,如果我們 以經驗的理性去理解「無限」,則必定陷入矛盾之中。......"
參考:第一章 全能者的合法性:石頭論證 全能是甚麼?
神造宇宙
若神是創造一切的神,宇宙又豈不會是神所造的呢?神又豈會不是宇宙出現的第一因呢?
創 1:1起初,神創造天地。
約 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約 1:2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約 1: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人對於宇宙的研究慢慢地轉為無限、無規律、沒有開始,將時間、空間看為絕對,時空的物質看為永恆,便認為神在宇宙中是可有可無的、祂只負責啟動這個宇宙、甚至認為沒有神。
但隨著科技發展,人始發現宇宙是有一個開始,並有規律:
...因此,二十世紀以前的天文學家和哲學家,多相信宇宙是無限的,沒有開始及終結的穩態宇畝。1917年,研究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威廉‧德西特( William de Sitter),因為理論上的需要而提出了宇宙膨脹論。1929年,美國天文學家哈勃(Edwin Hubble)使用當時最大二百英寸望遠鏡,發現星雲(nebulae)的光有紅移(Red Shift)現象,證明星雲不斷膨脹。
一位比利時牧師George Henri Le Maitre,五十年代他在論文這樣說:宇宙乃由最初的原子(primordial atom)而來。如果宇宙的起源始於最初的原子,姑勿論這原子是什麼東西,這意味著宇宙有開始,一個有開始的宇宙很明顯有強烈的創生觀念,與過去的天文學 家認為宇宙是無限,時間是永恆有相當大的距離。此後,他被公認為提倡宇宙創生之學者。1965年,美國貝爾(Bell)研究所的兩位科學家潘其雅和偉爾生 (Arno Penzias and Robert Wilson),他們發現從空中不同方向而來、持續不斷的微波輻射(microwave radiation)。此後,這被認為是宇宙背景輻射,顯示出宇宙之始可能非常熾熱,約有攝氏二千億度(相當於絕對溫度1032K),而輻射就是原始爆炸熾熱的原始火球所留下來的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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