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大陸結婚的,只要在符合下列任何一個條件,都可以在香港的家事法庭辦理離婚;
一) 最少其中一方以香港為居住地。「居住地」的概念亦是不大嚴謹的,主要一方在香港停留,並主觀地以為自己是以「香港為家的」,就算是以香港為居住地。証明這個主觀意願,例如是在香港有永久住址,長期停留在香港等。一般而言,香港永久居民都算為以香港為居住地。
(二) 最少其中一方在過去三年「通常居於香港」。例如一些外籍人士,過去幾年都在香港工作,只是放假時才回國渡假,可列入此一類別。
(三) 最少其中一方與香港有實質連繫。例如一些已移民的朋友,在香港仍保持有住所,其家人等均在香港,諸如此類,均可視為與香港有實質連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