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大陸結婚証,但已是永久居民,可否在港辦离婚

2013-02-26 9:27 pm
拿大陸結婚証,但已是永久居民,可否在港辦离婚?

回答 (3)

2013-02-27 12:56 am
✔ 最佳答案
在大陸結婚的,只要在符合下列任何一個條件,都可以在香港的家事法庭辦理離婚;
一) 最少其中一方以香港為居住地。「居住地」的概念亦是不大嚴謹的,主要一方在香港停留,並主觀地以為自己是以「香港為家的」,就算是以香港為居住地。証明這個主觀意願,例如是在香港有永久住址,長期停留在香港等。一般而言,香港永久居民都算為以香港為居住地。

(二) 最少其中一方在過去三年「通常居於香港」。例如一些外籍人士,過去幾年都在香港工作,只是放假時才回國渡假,可列入此一類別。

(三) 最少其中一方與香港有實質連繫。例如一些已移民的朋友,在香港仍保持有住所,其家人等均在香港,諸如此類,均可視為與香港有實質連繫。 ~
2013-02-27 12:57 am
香港家事法庭最多處理的就是本地及國內註冊的婚姻,除非閣下或對方任何一位即使擁有永久居民身份腳未能達以下任一條件,否則閣下可選擇於香港家事法庭辦離婚:

(a)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由1995年第29號第3條代替)
(b) 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或 (由1995年第29號第3條代替)
(c)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由1970年第68號第26條增補。由1995年第29號第3條修訂)


注意:搵律師辦離婚收費是根據案件的爭議程度,爭議越多,律師費越高。簡單講,如果冇涉及未成年小朋友或實質贍養費,雙方又同意離婚,雙方或任一方甚至可以自行親身往家事法庭辨理。
2013-02-26 10:20 pm
拿大陸結婚証,但已是永久居民,可否在港辦离婚?
即是紅簿仔男女各保有一本, 是可以在辦理離婚手續, 找律師约 1500 附近.

收錄日期: 2021-04-16 22:42: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226000051KK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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