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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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您好:詳讀您的問題後,以下是一家人提供您參考的見解!不論您是要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補助,都必須審核財產與所得等三要件:【1】全戶應計人口平均月所得,不可超過各縣、市政府所定的最低生活費。【2】全戶應計人口的動產總額須在各縣、市政府限定的額度內。【3】全戶應計人口的不動產總額應在各縣、市政府的限定內。【以上3項當中若有1項不符規定的話,將會喪失補助的資格。】 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由以上的法規得知,若以您為中低收入戶申請人的話,則全戶應計人口有:您+您父母+2個小孩+前夫(因是共同擁有小孩的監護權,所以依法應計入)。至於是否符合中低收入戶補助資格,因所提供的資訊有限,加上各縣市政府所定的標準略異,以致無法明確判讀或試算,請再提供1.戶籍地的縣市別?2. 您+您父母+前夫的年齡和所得?謝謝!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您 順心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