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樣可唔可以去勞工處告佢

2013-02-26 7:08 am
事源係咁既..之前我係粉嶺一間公司度做...老細用好無理既理由炒左我,我當時係做緊收銀,,平時交數我就唔會有多有少,,自問都有年幾既經驗...老細都冇咋過型既...但有一日放工佢竟然唔計7日就叫我走,,仲話因為我係part-time喎!我有同事幫我問過勞工處,如果我返早上7點至晚上7點,12個鐘都叫part-time既話,佢係咪應該出返糧俾我先??
好啦~呢獲我唔追佢,我知我都叫蠢架啦...
大約2-3個月後..係基緣巧合抵下我又撞返個個唔出糧俾我既老細...我又打緊佢工....
今次我就因為做滿左岩岩3個月多d就口頭講話唔做,,,d經理唔批,仲話要我留係度做,,仲用停職留薪呢個理由留住我...離晒譜既佢...
咁我就用白字黑字寫明辭職..但經理肯幫我簽,,借問聲我可唔可以去勞工處告佢呢??

回答 (1)

2013-03-01 2:09 am
✔ 最佳答案
我猜你是把停薪留職誤稱作停職留薪,因為停職留薪無法解得通啊!

你一定是公司非常重視的人材,公司才會給你停薪留職~~讓你放無薪假,以後可返回去復職。你不願接受大可以一去不回頭,永不再回這公司。就讓這公司長期留一個職位繼續等你好了。沒必要到勞工處告公司給你停薪留職吧,勞工處似乎也不會干涉一間公司長期等待人材回歸復職的。

員工要辭職,只要給予公司足夠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就可以了。公司經理不簽收你的辭職通知信是可以的,正如很多被解僱員工都拒絕接收公司的解僱通知信,這都不會犯法。經理不收信就口頭通知他已足夠,法律規定口頭通知辭職和書面通知辭職都有效。

如仍有疑問,建議你致電政府24小時諮詢熱線1823查詢,有職員解答勞工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18: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225000051KK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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