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當童星的公司有...?

2013-02-26 2:44 am
現在家人同意我當童星.但是.有什麼公司?
希望盡量不要在台北...最好在台中或台中附近.
如果想問我長得如何.別人都說我漂亮.身高也很高.國小五年級.
拜託大家了~!!

回答 (3)

2013-02-26 6:02 am
✔ 最佳答案
台中的忠明南路有一家專門經紀童星的公司,這是我無意中聽人說到的.據說台視曾播出的新星星知我心中,演出小彬彬演過的角色的那位小童星叫趙瑀的,就是由他們推荐給台視的.
不過限於知識+的規則,不能公開他們的公司名字,地址和電話,我只能告訴你,這家公司在忠明南路靠近五權西路的一棟大樓,那棟大樓是米黃色的,底層是華南銀行.你如果要去,一定要請爸媽陪同,不要單獨前往.
如果真的對自己那麼有信心,何不把自己的照片email給各經紀公司?
一開始可能不會有演出的機會,但是,如果有人要找妳去當童裝的麻豆也可以去,總之就是要增加曝光的機會,讓更多人看到妳,瞭不瞭?
想知道有哪些經紀公司可以寄照片過去的?妳只要Google一下就可以了.
2013-02-26 5:51 am
個人非常認同你的夢想.但演藝圈之路並非如大眾化所知的 ... ... 那樣美滿!其原由有以下幾點:1.對大環境抱過多的期望.最簡單一點.別人為何要栽培妳?有何利益?2.自我投資不切實際!只想要別人花錢投資自己獲得演藝圈相關工作能力或資源!3.把演藝圈當工作在追尋!而不是把它當生意或事業在耕耘!4.用錯角度看待此工作領域!它是需商人思維藝術家的能力.才有辦法在其中生存!5.重點是 ... ... 心態是否正確?這個行業騙人花樣百出.但是否有堅定信念去突圍! 補充:何為藝人 ? 說穿了就是活動式廣告機 ! 所以若了解演藝圈賺錢的對象與其相對關係鏈 也許想前往藝文界會更順利 ! 舉例來說 : 電視台製作節目播放拼收視率 = 廣告影響力 = 商品銷售利益 = 商品成本+廣告成本+穫利空間 所以當活動式廣告機 --->其敷衍出廣告效力 ---> 商品銷售利潤量 ---> 能支付的廣告成值 ---> 藝人搶食的大餅 故藝人將自己廣告影響力商品賣來賺取廠商的錢 總結 : 商品銷售的同時必會產生成本和利潤.也就是說藝人這件商品的成本為何 ? 學習表演(演技.唱功.主持 ...等 ) + 置裝與保養 + 形象廣告(模特兒卡.CD唱片.戲劇角色.書報雜誌.知名度... 等) 羊毛出在羊身上 . 別傻了 ! 沒利益 ! 誰買單 ? 當藝人就要換個當老闆的頭腦與認知 . 其它都是藝人要賺錢的工具 . 試想有誰會免費將賺錢的工具 . 白送或借人使用不收費 ! 開計程車賺錢還要自己 . 買車或租車才有機會 . 去載客賺錢呢 !所以要放正自己的心態.當藝人就是在當自己的老闆.把自己當商品在賣.因此想往演藝圈發展必需要比一般的工作更犧牲前期未紅的利益(金錢.時間.形象.健康.配合度...等不一 ). 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聞韓國藝人在未紅前的辛酸.當然在二岸三地的演藝圈.比較不黑心的就只有台灣.但偏偏就只有台灣想往演藝圈發展的新人.只想要別人給予金錢.包裝與學習演藝圈的工作技能 ... 但有試問自己的條件有好到別人抱一堆資金投資自己嗎?能夠讓人投資自己不用許久的時間就開始回收資金嗎?別人能一系爆紅到出道.那也是別人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某些特點. 能讓人用錢砸出穫利的空間且也快回收.(台灣商人是出名的見視短利 ...所以 ...不能在說點到為止 ... )換個角度想.自己為何想往演藝發展.不就是賺錢很快嗎?既然如此!那就要了解自己有沒有基本工能去承接.一分耕耘.一分收獲.能無意踩到爆紅的機會點還是少數! 所以務實點.相信機會自然就來臨!當自己願主動攜牲前期利益來學習演藝圈工作能力.方可走的長又久!先有以上認知且監護人也支持在去尋找機會.不然希望越大失落越大.之後可以主動找知名的公司交學習費進而習得市場所需的技能.當然也可找其公司合作道. 因此妳的問題或本身條件假設不大的話?只在於上述的概念是否認同與了解.再者藝人是不分任何年齡出道的.只是依個人的特性與能力去做最合式的包裝和所接洽的工作方向.所以有沒上藝校並沒直接關係,藝校只是有完整的表演.制作,拍攝等課程...............但並非是保證出道,只是演藝圈所需的工作能力在那可以習得.而不用到處尋找適合的老師學習.至於經紀公司自行上網或看節目片尾去篩選,避免推薦所產生不必要的問題 PS. 因此由上述來得知.............................經紀人是藝人花錢請來幫自己規劃或接洽工作的人.也是有人經紀人兼褓姆的.但是大部份跟在藝人身邊的都是褓姆非經紀人.只不過大家都習慣性錯認.因為藝人與藝人之間如同商業公司相互競爭與合作.所以有關個人的商業機密不太可能讓人知或是花大錢請有一定水準的人當經紀人.所以遇到或請到優的經紀人.此藝人將很順遂.反之就不順利了.大家都知一般職場與商場的競爭與合作的遊戲規則.藝人把他這個個體或團體當作一間小公司看待.經紀人就是這家公司的行銷業務代理人,如此很多問題就能舉一反三了.如:一 問而過年總是在攀比藝人間包紅包給幕後工作人員的金額?若不是老闆何需包紅包呢?二 為何一個藝人只能有單一個人或單一家公司的經紀人或公司?而<top>經紀人或經紀公司卻不是只有單一藝人呢<大多數>?
太多太多與正常職場或商場會發生的情況......只是為了編織一場美夢給一般人所以無所不用手段去美化這個產業鍊............



收錄日期: 2021-05-01 1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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