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因為鷹架搭建不良,從二樓掉到一樓,腳的大拇指脫臼加上骨折,開刀加鋼釘,醫生預估要兩~三個月不能工作。
建設公司跟鷹架廠傷都有到醫院關心,但都只是各包了一個小小的紅包,表達慰問之意,並沒有說明後續的理賠事項。我們應該要向誰要求理賠呢?要怎麼跟對方要求理賠事項呢?
我們是希望他們可以賠賞我們這兩三個月因為不能工作的損失。也就是這兩三個月的收入(差不多25~30萬),這樣合理吧?
他們會依照我們的要求賠賞嗎?如果不賠賞我們應該怎麼處理呢?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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