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員工約40人,在此工作四年,目前懷孕5個月,今年7月生...
之前部門同事一直嘮叻說我請產假他們會很忙(我心想這56天不是原本就有的嗎?)
我就故意說:我還想請育嬰假哩(實際上小孩那麼小我也不放心給不認識的保母帶)
結果部門小主管竟說:那你乾脆就不用來了@
搞得我現在也不敢再提,只好等生完請完產假,再來請育嬰假,頂多不要再回來真的也沒關係,但是公司有權不讓我請嗎?若是直接離職心裡會很不干願,明明就是自己應該的福利,然道就要放棄?
另,想問育嬰假的申請資格?
收錄日期: 2021-04-27 21: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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