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唔算性別歧視

2013-02-25 6:19 am
今日行過間 boutique,見到寫著「請女售貨員」,佢算唔算歧視?

又或者街市熟食檔「請女清潔工」,算唔算係歧視?

會唔會比人告?

回答 (4)

2013-03-05 6:36 am
✔ 最佳答案
單憑字面看, 只招聘女售貨員或熟食檔女清潔工, 可能涉及性別歧視.

但香港是一個講求法治之地, 要有男求職者去應徵被拒時, 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 再加上有有力證據時, 平等機會委員會才會展開調查.

而平等機會委員會會檢視該份工作他們俗稱為 GOQ 的 真正職業資格 (Genuine Occupational Qualification). 很明顯地, 售貨員或熟食檔清潔工的真正職業資格不只是局限於女性, 真實男性也可擔當, 所以當只是聘請女售貨員或熟食檔女清潔工, 便屬於性別歧視.

舉多個例子, 地盆雜工的真正職業資格不只是局限於男性, 真實女性也可擔當, 所以當只是聘請男雜工, 也屬於性別歧視.

還有, 你有否留意到傳統的空中服務員, 一直以來都是聘請 空姐?. 後來因為社會進步, 為避免被人批評是性別歧視, 逐漸也有男性空中服務員的出現.

不過, 有些職業由於 禁忌 及真正職業資格的原因, 例如女童院聘用的女舍監是真正職業資格的所需, 以及專負責清潔女厠的女清潔工, 便不屬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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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6 5:16 am
唔算係歧視...
性別歧視通常指...e.g. 男士說一些侮辱女士OR做一些侮辱女士的動作...
2013-03-03 11:01 pm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僱主在招聘時如只選男性或女性,即屬違法,除非性別是某項工作的「真正職業資格」,例如:該工作性質因為身體機能、戲劇表演真實感、或保障私隠等,而需要由某一性別人士擔任,則不屬遺法。

請參考以下個案

http://www.eoc.org.hk/eoc/settlement/sdo_c.html

因性別而拒絕給予面試機會 2007
《性別歧視條例》第11條

投訴人(C)在找工作時,見到答辯商店(R)貼出招請女工的廣告。由於廣告明確地提到只聘用女性,C稱他不能申請,因而喪失面試的機會。
C向平機會提出投訴,指稱R基於他的性別而歧視他。個案透過提早調解得到解決,R同意給予投訴人即場面試的機會。雙方都清楚,提供面試機會並不代表一定能獲得聘任。
2013-03-03 3:29 pm
基本上晤算係歧視因为他們有辬法证明這職業需要女性。這好像機械工程都只有男性又好像煤气公司工程司都是男性難道算係歧視?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41: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224000051KK0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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