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懷孕了我的醫生已經跟我說我很不好受孕....所以我會留下這小孩.他也同意...他說他唯一的要求不可以過問他的其他事情,即使是事實也不甘我的事.他肯給我小孩就已經足夠..要我別要求太多
各位如果是你你會如何面對未來...
1.當做看不到有收入就好
2.現在趁肚子還沒有很大前快找工作,離開他債務的部分再跟銀行協商
3.繼續在他這工作,起碼生下小孩債務減少許多,在帶孩子離開他,遠走他鄉
4.....或有各好的建議呢?
更新1:
謝謝各位意見 懷孕三個多月了 這中間我因為知道他跟別的女人的事情跟他嘔氣 也跟她說我們分手吧 可是我沒提到小孩 我說分手時被他打了 我死命保護肚子躲在牆角 可是我卻不敢跟我的家人說沒人知道我懷孕只有他跟我的姊姊知道 姊姊心疼我的身體終於同意了將小孩生下 我心裡苦只能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