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56F(急....)

2013-02-22 10:45 pm
請問應該離職前 或 後 , 才可以向僱主索取 IR56F 副本??

假若僱主不願給, 可向稅局取嗎?

回答 (2)

2013-02-27 4:46 am
✔ 最佳答案
其實稅務局有要求僱主在員工離職前最少一個月填報 IR56F, 當僱主填妥後, 便可將一份副本交予員工.

不過實際上, 離職前最少一個月 未必可行. 因此包括本人的僱主在內, 多數會在員工的 last day 出糧之後, 才去填報 IR56F, 並順便將一份副本郵寄至員工的住址. 稅務局對此做法亦 隻眼開, 隻眼閉.

為何僱主會不願給予你一份副本呢? IR56F 表格上面寫明要僱主給予員工一份副本作為報稅之用 (不論離職前或後).

如果僱主真的不願意, 你唯有問他給你一個總數, 因為當你填寫你的個人報稅表時, 其實你只需要一個收入的總數, 受僱日期你自己應該知道的, 或可參閱僱傭合約.

稅務局是不會花時間去介入調解你和僱主之間的紛爭, 所以不會向你提供一份 IR56F 副本, 只會官腔地說這不是他們的責任, 因為我以前亦曾鑑於離開香港之前報稅一事向他們查詢過




...
2013-02-23 7:08 am
請去電稅務局直接查詢 (Tel: 187 8088 / 1823)


收錄日期: 2021-04-30 15:41: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222000051KK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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