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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就您的發問予以回覆如下,請參考: 1.行駛機車在雙向道 虛黃線超車被左轉汽車(在前方幾公尺打方向燈當時禮讓對向車道所以有停下來,轉進自家 )撞到右後方摔倒 這樣誰是肇事原因?
建議先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在事故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鑑定時,好好敘述自己有利的論點。
2.事後對方有移動車輛未拍照 未詢問後才報警 這樣對事後和解有幫助嗎?
任意移動車輛將可能被處以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3.機車人員皆有受傷 且不能工作 手錶使用沒多久 因車禍損壞 這樣在和解時能一併提出嗎?
因本次車禍所造成的損害皆可以向對方提出求償相關求償項目及所需準備資料如下: 你可依下列的求償項目,列出一張理賠明細,方可知合理的金額為多少!一、醫療費用,可以申請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2.急救費用3.合理交通費4.看護費用5.殘廢給付你可以等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二、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較常見,供你參考。1.看護費用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3.後續醫療費4.精神賠償5.財產損失6.其他損失
4.事發四天僅有保險公司剛打電話來要求各賠各的汽機車損失 對方在賠償我們醫療費這樣合理嗎?
不一定合理,建議先計算雙方損失額並乘上責任比例後再決定是否作此處理
5.事後一個禮拜可以到警局申請初步鑑定到時候才來談和解這樣是否比較好?
初步分析研判表須事故一個月後才能申請
因爬文很久沒有提過機車由雙向道虛黃線被同行車撞到的案例 所以才詢問!!! 後續若有車禍處理、法律諮詢等問題,歡迎來電免費諮詢。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的小叮嚀: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車禍當下無保險怎麼辦?後續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不論駕駛汽車或是機車,在馬路上東西南北奔跑,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政府強制規定投保的「強制險」外,另外一定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如有此保險,發生車禍時,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額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