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市電併聯器合法嗎?

2013-02-19 11:51 pm
目的節能而非賣電,可是用電度數異常早晚會被台電盯上
要申請嗎?

回答 (2)

2013-02-20 7:54 am
✔ 最佳答案
太陽能要並聯市電
首先必須瞭解當地政府相關電力法令是否允許與公用電力網絡並聯,這分為幾種情況說明:
1.電力法令不允許,不建議使用者規劃此型式系統。

2.電力法令允許並聯,但不允許回售電力,則尖峰發電量建議小於同時段用電量。

3.電力法令允許並聯,且鼓勵將本離散式發電系統的多餘電力回售給公共電力網,這是最適合安裝本系統的情況,發電量除了用戶自用之外,多餘部分透過一個回售電錶計算電量,回售給電力公司。

4.安裝者除了瞭解以下的規劃要點外,必須遵守當地政府相關電力法令。依據設置依據,使用者可以決定出系統規模,以並聯型發電發電而言,設置規模的主要考慮因素為其節能目標,即這個系統能為安裝者省下多少電力、有多少電力可以回售給電力公司。

其實這是另一門子的學問,需要合格的太陽能板安裝員(擁有ISPQ證照)計算過,如果安裝適當,電能表會跑慢而不會回頭轉,也不會向前轉,任何改裝電力裝置都需要申請,沒有一樣動作不是光明正大的,這些也是太陽能板安裝員的工作,你當然不必爲此操心,這也不是一般的電力技術人員能夠勝任的,因爲這是另一種類的行業。


2011年的問題
台北市部分機關學校響應中央「太陽能光電系統示範計畫」,去年在建築物頂樓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均已完工,卻因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的行政與驗收程序慢吞吞,迄今沒能並聯供電,配合「種電」的單位礙於情面,對經濟部散漫及台電老大心態只能私下抱怨,民代則譏諷為馬、郝團隊溝通不良的新案例。台電︰部分規格不符 須調整對此,台電表示,早已逐一去了解狀況,其中有的設計規格不符,恐影響供電安全,須再調整後才能與台電電力系統並聯,也有的是設立太陽能發電系統與登記地址不符,與電業法有衝突,再經能源局解釋,已加快並聯動作,絕對沒有行政作業慢吞吞。能源局︰已促台電儘速進行經濟部能源局也解釋,只要這些機關單位太陽能發電系統只供自己所需、不賣給台電,就不需要與台電簽約賣電,已要求台電儘速進行並聯動作,能源局會隨後進行驗收。


你可以到此下載表格
http://www.toptower.com.tw/tw/product-B2.htm
2013-02-20 1:37 am
你好
不合法喔!
1.台電電表會倒轉,沒申請安裝電表倒轉就是違法
2.要申請沒那麼簡單,有專門的公司幫申請
有興趣可以留電話互相交流一下喔!
參考: 我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29: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219000010KK0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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