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院之前對方有派保險公司來跟我調解,但對我許多刁難,
我因為說不過保險公司,只好上法院請法官判。
現在檢察官又力勸雙方再去調解,
我猜又是保險公司出面來談,但我不曉得要怎麼讓對方理解我的痛苦和憂慮,
尤其之前保險公司還遺漏我的診斷證明,一昧地找我那死要錢的父親和談,
我覺得保險公司真的很有經驗,我怕我玩不過保險公司,
所以我想找律師陪我去談調解。
但有人說既然是調解就是講情講理,找律師去壯大聲勢只是把事情弄得複雜,
也有人說車禍受傷,面對保險公司一定吃虧,只是虧多虧少而已,
已經吃虧了還要付錢給律師,不是被剝兩層皮?
為了我車禍的事情,我幾乎每天都睡不好,工作也暫停了,
家裡其他成員也陪著我擔心,後續的醫療還在進行,
我每天都要遮掩自己的傷痕,避免被指指點點;張開眼睛就知道自己視力受損,
這些都是保險公司覺得沒甚麼大不了的,肇事者也只是請保險公司出面而已。
之前我就是氣不過這些東西要陪我一輩子,所以調解不成立。
如果這些東西要陪我一輩子,對方是不是也該留下前科付出代價,
如果對方不願意留下前科,那就要理解我的痛苦而不是一昧地刁難我。
是檢座力勸雙方調解,對方是公司一副無所謂讓法院來判的樣子,
我覺得有保險公司真好,以後我也要買保險讓保險公司替我出面打官司。
現在我又要去調解了,請問按常理這次調解對方會更強硬、還是軟化?
我不想再受辱,請律師陪同會不會比較好?還是說根本不用?
看了很多網路文章,我覺得很辛酸,受傷的人希望對方賠償,
總是被以「獅子開口」的角度去看待,
是因為不是自己受傷,所以站在一旁說風涼話比較簡單,
還是擔心自己有機會成為肇事者,趕快降低理賠的風氣?
我只想說,受傷的人永遠都是吃虧的,因為加害者以至於保險公司,
甚至法官,都不可能給予超過損失的理賠金額,
所以受害者永遠只有吃虧的分,看是虧多還是虧少而已,
卻容易被批評「獅子開口」?
我看過不少批評的文章,裡面都會說怎樣怎樣獅子大開口呀,
但有一點卻幾乎沒有看過:就是沒有人會說,這麼好賺,那我來被撞!
那些風涼話的人,你問他說:覺得這是賺到,那你來被撞?
全部的人都噤聲了,包括我那愛錢的老爸,也回答說:我幹嘛去受這種罪。
抱歉,我只想知道,受傷的人去調解帶律師去很奇怪嗎?
可能我有點情緒化,想說對方找保險公司,那我也找律師,看誰厲害,
但我不知道這樣是不是根本無濟於事,還是說浪費錢而已。謝謝。
我就是氣對方都交給保險公司, 上了偵查庭,檢座問為什麼之前調解不成,對方也指說是我沒有辦法說服保險公司, 以至於雙方金額差距過大,我抗議說為什麼我要面對的是保險公司? 檢座竟然幫腔說:保險公司會出大部分的錢,所以面對保險公司很正常... 除了顏面神經受損麻痛,醫生判定終身難以復原, 視力的損害一般人更是難以體會,因為不是從外表看得出來的, 我那愛錢的老爸只會說又沒有瞎掉,而不知情的人也覺得看起來沒事, 到底要怎樣才能讓他們知道我有多恐懼?眼睛一張開就要接受這個事實, 醫生說得沒錯,過幾年就會習慣,但這不是人生必要經歷的,我為什麼要承受?
在朋友面前,我當然要強顏歡笑,何必把自己的憂鬱加諸在他們身上, 但私下的我有時候會流淚,我已經分不出是落寞的淚水,還是眼睛疲勞的淚水。 過年期間,除了電話跟長輩拜年,還有去廟裡上香,我已經5天沒有出門, 電視也不怎麼看,偶爾坐在椅子上發呆,外面的歡樂對我來說何其諷刺,誰在乎我.. 這條路最殘酷的是,包含檢座及法官都不見得會幫受害者說話, 他們都太理性,只看金錢和證據,其餘都不關他們的事,難怪加害者可以毫無負擔。 可不可以,跳過這些理性的程序直接判刑...如果要我撤回告訴, 也要能體諒我的難過之處,而不是又找保險公司對我秤斤算兩。
謝謝海哥與柏芝。 初判表領了,警方是說對方肇責較重,但念在對方不是蓄意建議先調解, 如果不成提告也可以,畢竟他到場看到我傷得很嚴重。 沒有詳述車禍經過,是因為網路的匿名性常見到毒舌網友說風涼話, 我不太想再被二次傷害。 庭上我情緒很低落其實沒有特別起伏,雙方都有對自己做辯解, 也多少都有被檢座打槍,只是檢座不太有耐心,感覺就是要我們去和解就好了, 坦白說,雙方都有點不情願,所以我不曉得下次調解會是什麼場景。 我不是推給我爸,只是保險公司很聰明,當場跟我爸說只要你接受, 我們就可以立刻給你錢,我爸就當場反過來幫對方說話,開始內鬨, 現在我與我爸的關係也降到冰點了,車禍讓我的損失比預期大太多。
我沒有買過保險,所以沒有保險公司... 我不是責怪法庭,只是庭上檢座講了一些話,我想一般人聽到都會有點傻眼, 這跟律師口中說的檢察官不太一樣,我還期待刑事庭她可以幫我,現在我卻擔心了... 如果是論路權觀念,我覺得我站得住腳,雖然每個人都有行車要注意的義務, 但律師也說了,如果大家都能注意,馬路上就沒有車禍, 所以應該是看誰違規的責任較多,我真的都照交通規則,反而對方是屢勸不聽。 其實律師有給我報價,分為一次的、與辦到好的,(不便宜) 這讓我感到困惑,怎麼會有分別呢,因為我也不知道會調解幾次... 再加上很少看到有人調解的時候問這種問題,所以才想說我找律師會不會很奇怪?
坦白說,如果遇到車禍傷害事故,我會建議儘量找信得過的親友幫你出面,自己別去, 因為那個跟保險公司調解的過程,有時候會像跳探戈,一來一往、一退一進, 最後很容易用喊價的方式做結束。 結束的時候,受害者的心理真的只有想哭而已,而不是放下重擔, 因為和解的意思就是:他脫責了,你繼續受你的傷痛,甚至覺得他出錢換你的傷痛。 為什麼網路上看到很多人不能接受,賠償金都是保險公司出, 就是因為我們無法接受肇事者用小錢擺平一切的態度,這種保險金制度, 真的很不公平,很多人都會說:拿到錢最重要,但金錢不能解決一切, 你如果不接受金錢和解,又要被社會批評不厚道、沒有寬容心, 對肇事者往往就是「小心就好別再犯了」。
反而對受害者的苛責比肇事者還多,而且被害者身上的傷痛, 也伴隨一輩子被人投以「手腳不靈光」的感覺, 車禍明明是兩個人一起發生的,但因為傷者留有傷痕, 人家就會說「怎麼這麼不小心」,肇事者呢?不說誰知道其實他肇事過? 這些受傷者無形的損失,法律上會保障嗎?不會, 甚至我覺得應該規定肇事者登報道歉,才能夠讓每個人更警惕, 因為形象的損傷是無價的。
海哥謝謝,你講話滿直的,不過卻有讓我平復一些。 是不是職業病我不知道,但看她一副青春無敵的樣子,我也不敢奢求什麼同情, 你猜得沒錯,檢座也有消遣對方說:你給的價錢跟原告也差太多了吧, 所以對方才推說是我無法說服保險公司。 可能因為出車禍破相後,到現在長達半年多的時間,我都把自己包覆起來(包括夏天), 所以我變得有點緊張兮兮,曾經有人說:你的疤看起來有點像恰吉 我變得不太容易相信人,加上我爸被保險公司離間以後,天天對我轟炸, 又到處跟親戚說我沒瞎掉,居然不接受對方開出的價碼,搞得我腹背受敵。 我常自責為什麼要發生這些鳥事,其實曾經考慮做傻事,不過...算了, 我會聽你建議,也會盡量保持理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