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公克的k他命跟9顆的搖頭丸
開車在路上被警察臨檢攔下
當時我全配合 到局裡也全配合因為是自己吃的
做筆錄的時候 是否說是否提供上游
我答想 可是不想曝光 請問可以嗎
還有我沒有前科 是初犯 有正常工作
我在分局從晚上10點到中午12點送地檢署
等到4點了十後開了一個偵查庭 也是問問筆錄的事情
後面就飭回 叫我等開庭 請問我這樣行摺大概多少
更新1:
不想曝光原因是 當天我已經說明曝光的話會有生命的威脅 結果隔天從地檢出來 就聽到朋友說我在警局的筆錄 有其他人知道 如果硬要曝光當誤點證人 會害到身邊家人 當天會購買毒品想疏壓輕生 就是不想要發洩在家人身上 從以前就不會去害人 今天是我自己的問題 我不會因為想減輕自己的刑責 去害到身邊的人
更新2:
我會把它們的地點告訴警方 請他們自行去這樣也不行嗎? 我從地檢出來的那一天晚上 我的朋友就跟我告知說 賣主已經知道消息 現在我都不敢出去 我知道賣主勢力很大連抓我分局的警察跟賣主都認是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