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Roy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看來 Roy 網友對自身處境和申請破產所需已有所理解,另由於問題眾多,限於篇幅故請恕在下的答案會稍為簡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再補充!
1)我知破產可以自己辦 和 找律師處理破產?(聽說有律師處理會方便好多, 是否找律師比較好?)
答:自行辦理破產還是聘用律師代辦,兩者互有優劣!理論上聘用律師辦理會方便些,尤其是一些文化水平較低或工作相對比較困身的人,代價當然便是要付律師費了!
不過老實說,聘用律師相當講彩數,如律師幫到手自然問題不大!但亦曾遇過不少個案都是因律師延誤或出錯,導致破產過程出現困擾甚至破產不成的例子!最極端的例子是某律師行在造成問題後放手不理,要求破產申請人自行執手尾但拒絕退款!
2)如果找律師, 請問律師費用 及 完成整個破產 的總費用大約是多少?
答:按坊間的一般市價,雖然要視乎每個個案而定,但通常都在一萬五千元至二萬元之間!這數目已包括政府收取的 $9,695元費用,即律師行通常賺取五千至一萬元費用!
3)步驟方面, 我是否應該, 先找律師申請破產, (等入左紙的一刻, 等律師幫我通知了 銀行 及所有財務公司?那我有什麼是要自己做的?)
答:如決定聘用律師代辦破產,當然第一步是先跟律師行洽商和訂立委託協議!但律師行是不會代申請人通知所有債權人的(這步驟當正式申請破產後會由破產管理署去做),申請人要做的是準備所有個人資料,如銀行紀錄、收支紀錄、債務紀錄、資產紀錄等!
律師行在收到資料後會代你填寫,當你簽署申請文件並在律師面前宣誓後,律師行便會代你向破產管理署呈交申請破產的文件和辦理排期出庭!
4)問題:我是否先找律師申請破產, 律師會幫我通知銀行 及 財政公司?他們會不會派人上門追數?上我公司追數?不斷滋擾我?我應該如何解決是最佳方法?
答:如上所言,一般情況下律師不會代為通知所有債權人你正在申請破產,但祇要你申請破產的文件遞入破產管理署並得到接納,則大部份債權人都會即時知道(他們有專人每天監察申請破產的個案)!而署方亦會在幾天內通令全港所有金融機構,要求凍結你名下所有資產,故理論上所有合法的銀行和財務公司,都會知道你正辦理破產一事!
5)以上我所借的是持牌放債人嗎?那他們會否在我入紙破產期間叫我還錢?
答:由於凡已進入破產程序,則債務人絕不能在未得破產管理署同意下私下向任何人還款,所有還款行為都會被視作非法轉移資產,署方可以宣布還款無效並全數追回,更可以將收授雙方都刑事檢控!
故理論上所有合法的債權人都明白法律所限,明知收到錢無都用兼違法,故通常都會在知道債務人申請破產後停止追數的行動!
但亦有出現仍然追數的情況,這是不違法的!即對方有權追但你絕不能還,否則有機會被刑事檢控!
6)申請破產之前, 我有什麼必須先處理?例如是否把銀行所有錢先提出來收起?
答:理論上如你存款不多可以無需預先提款,但假若你有一定數目的存款,則提出來收起都無用,因署方必會追問你這筆存款的去向和要求你交出!署方通常會審查破產前兩年內的資產轉移紀錄,有需要時更可追索至五年之內!
要注意的是反為要審視一下自己有否跟其他人聯名持有資產,如物業、公司、股票、保管箱等!因當你正式申請破產,這些所有聯名的都會被同時凍結和追討,即使這些資產的實際擁有人並不是你!
7)本人是因為幫朋友才借貸的, 但朋友收了我錢後失蹤了, 我也再找不到他。如果破產那邊追問我這事的真確性, 他們會否不信我的說話, 不讓我破產?因我已經找不到這朋友, 電話也關了!!
答:祇要這確是事實那你照直向署方申報這事便可以!信與不信的權利在署方手上,你祇要能提供該人的姓名和基本資料,則署方會嘗試接觸這人!你無法聯絡對方不代表政府無法尋獲他,但要切記這要是事實方好,因即使對方必然否認這事,但署方亦會判斷當中細節和何者說謊!
祇要在這問題上撇清你有欺詐的嫌疑,則由於你確實資不抵債,故祇要你的債務不涉刑事成份,則不會拒絕你的破產呈請!
8)問題: 我申請破產時, 是否要[主動]呈上 馬會戶口 及 說明馬會戶口入面有多少錢?
答:正常情況下當然要填報馬會賬戶的資料!個人意見!在申請破產前即時取消馬會的賬戶,如賬戶內仍有餘額則結清提出,如數目不多則轉回中銀賬戶內候署方處理好了!
9)當律師幫我入左紙後, 這段等宣佈破產的期間, 我可否繼續 賭波?如可以, 是否每一次需要親自去馬會投注站投注嗎?可否使用本身已經開立的馬會戶口進行網上投注?
答:基本上進入破產程序後,申請人要嚴格控制開支,理論上賭博行為必被中止,因如有錢博彩那為何不用來還款呢?當然買二十元六合彩無問題,但如被發覺在負債沉重的情況下仍然賭博,甚至因賭敗而加大負債額,則有機會被拒絕破產呈請並受檢控!
2013-02-10 19:59:54 補充:
未完,請轉看意見欄!
2013-02-10 20:00:34 補充:
10)當正式宣佈我破產後, 我可否繼續 賭波?如可以, 是否每一次需要親自去馬會投注站投注嗎?可否使用本身已經開立的馬會戶口進行網上投注?
答:答案同上!基本上破產者不應賭博,你更不可能保留馬會的投注戶口!如選擇瞞報而被署方揭發則可被刑事檢控,罪名是不誠實申報和非法處理應上繳的財產!
11)破產後, 可否如常使用本身已經開立的投注戶口投注?破產受托人會查到我的投注記錄嗎?那是否親自去馬會買飛投注是最安全?這樣便不知我有賭波?
答:投注戶口絕無機會!當然親身投注被發現的機會較少,但如真被揭發後果便是面對刑事檢控,罪成後可判監兼留案底,後果遠較破產為嚴重!
2013-02-10 20:00:57 補充:
12)破產後, 可否坐的士?(如果被發現坐的士, 會罰?)
答:乘的士相對祇是小事,基本上無人會刻意調查破產者在破產期間有否乘的士!還有祇要乘車的車資並非由破產者所出,則基本上無問題!
舉例說是僱主支付的交通費,或車費其實是由親友代付,那破產者即使代出但祇要能證明事後向他人取回,則不算違法!
13)破產後, 可否問朋友借錢?(不是銀行, 不是財務公司, 是朋友借)
答:可以!但在向任何人要求借超過一百元前,都必需向對方表明你仍在破產期內!即是說,祇要對方知道你現在仍屬破產者的身份,依然願意借錢給你,則絕不違法!相反你無提及破產者的身份,而對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借錢給你,則屬違法!
2013-02-10 20:01:26 補充:
14)破產後, 可否像普通人一樣上大陸, 上澳門玩?
答:可以!破產者在破產期間不會被限制出境,但要如上所言,所有相關支出不能由破產者自付,要由他人代付才符合法例要事!
15)破產後, 其實能不能儲到錢旁身?
答:視乎個人!祇要你在署方釐訂給你的生活費數額中,真能節衣縮食將錢省下,是可以存起的但不能讓署方知道!
2013-02-10 20:01:41 補充:
16)我絕對不能讓家人知我破產的...這個行得通嗎?如果破產局要寄信給我, 我可否提供朋友的地址, 叫破產局直接寄信去我朋友家?
答:要視乎情況!如你並非跟家人同住則機會相對較高!而提供的聯絡地址基本上要屬你的常住地址,故真要提供朋友地址則要事先做好準備,如真的在該處居住或跟朋友協調好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