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東廠權力在錦衣衛之上,同屬朝廷的特務機構,權力超越司法機關的管轄,等同秘密警察。
廠衛有特權,可以為所欲為,根本不用作刺客,是明刀明槍去逮捕及用刑。
死士更加說不上,廠衛都是身嬌肉貴,根本不用絲毫損傷。
http://www.china10k.com/trad/history/6/61/61z/61z06.htm
廠衛
廠衛,明朝內廷偵察機構。廠,指東廠、西廠、內行廠;衛,指錦衣衛。合稱廠衛。東廠係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於北京東安門北;西廠係成化十三年(1477年)設於舊灰廠;內行廠係正德初年設立。錦衣衛原為內廷親軍,皇帝的衛隊,洪武十五年(1382年)成立。廠衛是明代特務政治工具,是皇帝的耳目和爪牙。東、西廠或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太監充任。錦衣衛長官為指揮使,以皇帝親信心腹擔任,下領有十七個所和南北鎮撫司。廠與衛職權基本相同,但錦衣衛為外官,奏請需用奏疏,不如東廠等太監親近,故廠的勢力大於衛。錦衣衛偵伺一切官員,廠則偵察官民和錦衣衛,內廠則監視官民和廠衛,而皇帝直接領導與監督所有偵察機關,構成一套偵察特務體系。廠衛均可不經司法機關,直接奉詔受理詞狀,逮捕吏民,用刑極為殘酷,致使朝野上下人人自危。
錦衣衛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朱元璋即吳王位時所設的拱衛司。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專制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成為皇帝的耳目爪牙,監視和鎮壓全國官吏和民眾。錦衣衛長官為指揮使,常以勳戚都督擔任。
東廠
東廠,官署名。明成祖為清除建文帝餘黨和鎮壓人民,一方面恢復和加強錦衣衛,一方面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宦官提督。權力在錦衣衛之上,只對皇帝負責,不經司法機關批准,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宦官干政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