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工法例,我可以出幾多日人工?

2013-02-09 5:54 pm
我係月薪,返星期一至五,星期六就長短週,休紅字

我4/2返工,跟住9/2係短週,唔駛返工

再跟住四日紅字,又唔駛返,跟住14/2,15/2,16/2,公司話新年,放多三日俾員工,又唔駛返(根我所知,係無扣員工的annual leave)

跟住18/2,我諗住返埋呢日,放工前,即日通知,話唔做,其實我真正返左六日工,

問題係我可以出幾多日人工呢?請熟悉勞工法例的網友解答,謝謝!

回答 (1)

2013-02-13 2:49 am
✔ 最佳答案
根據勞工法例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f_whole.htm#Q2
「如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 ,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
亦即係話,受僱未滿三個月的人,放法定的假日(如新年/中秋/國慶...)是沒有薪酬的以我的理解:
月薪計,你可以說是受僱於該公司半個月,理應出半份糧
但礙於這半個月內又放了六天假(11~13法定假期,14~16公司放假)
所以,你將半份糧再減六天的工資,便是你可受取的人工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17: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209000051KK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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