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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良復仇:博浪沙刺殺秦始皇
在司馬遷的《史記》中,張良的第一次亮相就顯得光彩照人,不同凡響。
張良以一個復仇者的身份登場。張良是南韓人,張家“五世相韓”,可想而知,張良對南韓感情相當深厚。雖然父親早逝,但張良以一個貴族子弟的身份,仍然相當幸福地渡過了童年和少年。大約在張良二十歲時,秦滅韓,國破家亡的厄運突然降臨。從此張良便有如生活在地獄之中,心靈充滿仇恨,一心要為南韓報仇複國。當時家中還有奴僕三百人,張良完全棄之不顧,弟弟死了,也沒有心思為他好好地下葬。“燕丹善養士,志在報強贏。召集百夫良,歲暮得荊卿。”現在張良離家出走,浪跡天涯,帶著他的全部家產足有萬金之資,到處尋訪他的荊軻。據說曾經“學禮淮陽,東見倉海君”。終於給他找到了一個大力士。張良為大力士鑄造了一個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鐵錐。秦始皇二十九年,張良和這個大力士潛伏在“博浪沙”這個地方,用那只一百二十斤的鐵錐投向秦始皇。遺憾的是,由於距離太遠,這一錐“誤中副車”。
張良刺秦皇,不如荊軻刺秦王來得有名。荊軻刺秦王,由於一再被史家與詩人所歌頌,現在已經婦孺皆知,深入人心,其實張良並不比荊軻遜色,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實際上,不論是荊軻刺秦還是張良刺秦,這件事的結果都是失敗,並無差別,有所不同的是他們行動的方式和風格,而這種方式與風格是值得比較的。
第一,有意識與無意識。荊軻刺秦,本來不是自發自願的有意識的復仇行動。荊軻這個人的特點,無非就是認死理,敢豁命,武功好,酒量大;韓信評價項羽的八個字“婦人之仁”、“匹夫之勇”,可以原封不動地用在荊軻身上。由於被燕太子丹的小恩小惠所收買,荊軻抱定“君子死知己”的僵化信念,心甘情願地當了工具和炮灰。張良可不像荊軻那樣,他有目標——刺秦不是出於個人恩怨,而是為了復韓,這起點就比荊軻的私人的報恩來得高;有計劃——經過長期的醞釀和精心的籌劃,不像荊軻激于一時義憤,倉促成行;有步驟——散家財,尋刺客,鑄鐵錐,定奇策,行狙擊,退江湖,這與荊軻寄希望於偶然的僥倖心理不可同日而語。
第二,“奇”與“正”。表面看來,荊軻“提劍出燕京”,直接找上秦始皇,面對面地單挑獨鬥,一決生死;張良不願以卵擊石,有意避開正面衝突,隱伏野外,伺機而動,突然襲擊,顯得有些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有些不太光明正大,而一旦功敗垂成,立即拔腿就溜,更是毫無“氣概”,一點也不“英雄”。其實,荊軻用“正”,那是常人的思維,直來直去,按部就班,有進無退,往而不返,結果死得愚不可及,毫無意義,還不如一隻螞蟻;張良用“奇”,則符合老子“曲則全”的智慧,謀定而後動,功成而身退,其行事方式顯然高明得多。當然,張良刺秦之舉是失敗了,沒有“功成”,只有“身退”,但即便是“無功而返”,難道不比同樣無功卻白白搭上一條性命來得有意義嗎?
第三,無名與有名。在對待生死問題的態度上,張良與荊軻也大不相同。正如陶淵明《咏荊軻》的詩句,荊軻“心知去不歸,且有後世名”,明知自己必死無疑,仍然“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其中不乏世俗的算計,即甘願拼著一死,換來流芳百世。這也難怪,荊軻本來就沒有更為崇高的目標,現在不如乾脆豪賭一把:無論我刺秦成功與否,只要舍卻一身臭皮囊,就算已經報答過“知己”了,至於還能博得響亮的“後世名”,那就是額外的賺頭了。的確,荊軻死得可謂“轟轟烈烈”,激動人心,令人同情,正如陶淵明所謂“其人雖已沒,千載有餘情”。然而荊軻之死,除了給後人提供了審美的可能性和讓秦王再一次慶祝成功,簡直毫無價值可言。張良則有更高的目標,長遠的打算,欲留有為之身,行有為之事。這就是“滅秦”和“復韓”。至於世俗的評價,後世的聲名,那就不是張良所要考慮的了。所以張良決不輕生,甘於無名。不為世俗聲名所累,善於安排自己的死亡,這正是古代道家所推崇的人生態度。總之,張良的人生態度和行事風格,在刺秦一幕中便已初露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