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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有架
包拯(包青天)
包拯(999年4月11日-1062年5月24日),字希仁,廬州人(今安徽合肥肥東人),中國北宋官員,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曾任天章閣待制,人稱「包待制」;後進為龍圖閣直學士,故後人亦稱「包龍圖」[註 1],卒諡孝肅,贈禮部尚書。
其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文曲星轉世,死後成為地獄第五殿閻羅王。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黑子」、「包黑炭」。
包拯生於北宋真宗咸平二年(西元999年)四月十一日,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丁卯科進士。
初任建昌知縣,後任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稱其「真清朝之穢污,白晝之魑魅。」,又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府青天大人在臺灣又稱馬國公。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三月,包拯任開封府尹,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包拯公正廉明、明察秋毫、鐵面無私,因此受人敬仰。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進入「二府」成為北宋最高決策機關成員(樞密副使)後,衣著飲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時」,是古代中國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間諺語有云:「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包拯為人嚴正,殊少笑容,時人以「黃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與包拯同朝為官的歐陽修、司馬光,乃至後世如朱熹、劉敞等,對包拯皆有正面評價。
包公於宋仁宗趙禎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四日,病歿於開封,但有人懷疑包公是遭到毒殺。宋仁宗趙禎加封包公為東海郡開國侯,追封他為禮部尚書,還根據包公『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於朝廷。』這句話追諡包公為孝肅,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議底稿交付至門生張田輯錄成《孝肅包公奏議》(即《包拯集》)傳世,次年歸葬合肥,墓誌銘由同為樞密副使的騎都尉、濮陽縣開國子吳奎撰寫、朝奉郎、上騎都尉楊南仲書寫以及甥將仕郎、守溫州里安縣令文勳篆蓋(現存安徽省博物館)。
[當世評價
包拯在當朝以清正剛直著稱,直到後世仍然被後人所尊敬。
朱熹稱包公:「復為京尹,令行禁止,立朝剛毅。」
歐陽脩稱包公:「清節美行,著自貧賤,讜言正論,聞於朝廷。」
劉敞稱包公:「識清氣勁,直而不撓;凜乎有歲寒之操。」
奉旨編集《資治通鑑》的司馬光也稱讚包公:「仁宋時,包拯最名正直。」
《宋史》:「公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其嫉忠,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為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
胡適說包公「是一個箭垛式的人物」,民間的傳說將各種各樣的斷案故事都射到他身上。胡適在《三俠五義·序》說《宋史》只記包拯「 割牛舌」 一案圖。
正史中的包拯雖然清直,但是以敦厚著稱。後世傳說,包拯審案時,好用酷刑,這可能是與他的九世孫包恢的事蹟混淆所致。
包氏家族與遺跡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宋樞密副使贈禮部尚書孝肅包公墓銘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誌銘
據出土於1973年包公墓的包公墓銘記載:包拯先後有三妻,分別為張氏、董氏和媵孫氏(媵指隨嫁之侍婢,或可指妾侍)[1]。妻子董氏於宋神宗趙頊熙寧元年(1068年)病逝於合肥,與包拯合葬。
包拯與董氏生有一子包繶,但他婚後兩年染病身亡,其子(即包拯孫)包文輔於五歲時夭折,長媳崔氏則於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過世,享年62歲。
後來媵孫氏懷孕,包拯將其遣送回家,媳婦崔氏得悉後妥為照顧。1058年,媵孫氏為包拯生下一子,家族得以繁衍,拯替他取名包綖,崔氏幫他改名名為包綬。包綬成過兩次親,第一次是娶包公門生、做過廬州知州的張田的女兒,張氏早包綬而死;第二任妻子是宰相文彥博的小女兒,出身相門的文氏,並不是一位雍容華貴的嬌小姐,她恬靜寡慾,生活儉樸,待人和善,從不以勢自居,見他人有難,還樂於慷慨接濟。她經常吃素,與丈夫包綬一同受過道教的洗禮,視富貴如糞土,在北宋百餘年的太平時代下,包綬夫妻二人嚴守父命,看重節操,也是大勢所趨,民風使然。文氏早包綬四年去世,於宋徽宗趙佶建中靖國元年病故,得年僅三十多歲;包公另有兩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