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重要還是道德正義重要?

2013-02-02 11:41 pm

法律程序重要還是道德正義重要?記得幾年前看過一部美國影集"律師本色",其中有一集是有一位修女被虐殺,發現屍體時傷痕累累,她的屍體是在嫌疑犯家裡的衣櫃內找到,按理說這位嫌疑犯罪證確鑿,可是他的辯護律師發現警察是在沒搜索令的情況下打開衣櫃,才發現屍體,因為這個行為算是非法搜索,因此所找到的證據也是無效的,也就是說這具屍體並不能被當作證據,換句話說,被害人並不存在,嫌疑犯應該被無罪釋放
這個結果應該沒有人可以接受吧?審判的法官考慮的一夜,聽了檢察官與辯方律師的說法,最後她為了維護美國司法制度的完整,還是宣判被告嫌疑犯無罪,當庭釋放,這在台灣,法官走出法院,應該會被圍毆吧? 這是美國的劇情,不知道在美國是否有真實的審判案例出現過?

回答 (5)

2013-02-04 10:26 am
✔ 最佳答案
我要先說抱歉, 這個劇集我沒看過, 無法針對你說的情節給你答案. 但是, 我想從你的文字, 我認為有幾個誤會.

1) 有屍體, 就是有被害人. 不能說因為屍體找到的方法不合法, 就沒有被害人. 屍體是證明有人死掉. 但是無法證明誰是殺人者.
2) 劇中所說證物取得不合法應該是指在被告者家中搜出證物這件事不合法. 搜索本身不合法, 所以搜出來的東西無法當呈堂證物...
2.1) 那屍體只能證明有人死掉, 無法證明是誰殺的. 也無法證明是不是有人栽贓. 或是說, 嫌犯只是擁有屍體, 並沒有殺人...
3) 檢方與警察在辦案時本來就要蒐集齊全直接證物與間接證物. 而且要在合法的情況下. 沒有直接證據的案件本來就是有可能功敗垂成. 這是檢方不行. 不是法官不對.
4) 因為嫌犯並沒有真的上法庭, (證物是否合法應該在hearing就解決了), 並不表示這個案件已經結束法律過程. 找到新證物還是可以將嫌犯繩之以法的. 這又有不同.

針對所知的劇情演申討論,

a) 檢方太大意, 明明知道第一個證據取得不合法, 就有危機. 應該在起訴之前找更多與屍體無關的證據. 劇情寫成這樣, 以我愛看警察抓小偷, 法庭辯論的電視節目的經驗來說, 這劇情實在是太狗血了. 好像是故意輸球一樣.

b) 劇情中好像就是在講檢察官與辯護律師是舊識來增加劇情的張力. 事實上, 在美國, 長跑法院的刑事律師與檢察官, 法官常常會見面的. 是舊識或是有交情的機率不小. 工作是工作, 私交是私交. 差別是, 因為你認識對方, 所以對方會怎麼出招,你有點信心如何接招. 或者是說知道一些小"埋角", 知道對方的弱點.

c) 能用公辯律師是有條件的. 你要夠窮. 如果你不夠窮, 你還得自己花錢找律師. 至於這部戲是怎麼去分配律師的, 可能就是為了劇情張力埋的梗. 應該跟現實是有點距離的.

d) 如果你對這種"怎樣合法取得證據"有興趣. 想多了解, 你可以看Law and order. Blue Blood. 這兩劇對這個部分討論比較多. 像是CSI系列的劇集都是著重對證據的分析. 取得證據的方法像"法院是他家開的"一樣. 也有點誇張. 但是要看法庭上的攻防與辯護律師怎麼替有錢人去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要看The Good Wife. 你對美國司法的了解會比較全面一點. 當然啦, 故事情節本身好看也是他們會紅的原因.

美國事實生活上有沒有出現這樣的問題...當然有, 會上法庭的案件大多是因為有錢打官司, 或是夠窮可以用公辯律師. 大部分的案件都沒有上法庭, 就在hearing就決定勝負了.

不過, 美國沒有這麼多聊天性節目一直不斷的哄抬一個案件. 一堆人圍在一個桌子上, 一個講完換一個. 很少不同的看法, 只有不同的角度來罵, 其實都是同一個看法. 美國很多談話性節目是在白天, 影響力很小. 如果辛普森不是有名的足球明星, 大概再多死兩個人, 審判過程也不會上新聞.

美國的法庭在辛普森案件中學到一個很重要的一課. 千萬不能再讓法庭作業直播. 不論是檢方, 辯方, 法官, 證人...通通挨罵. 大部分的美國人也認為辛普森殺妻, 但是, 檢方的策略是有瑕疵的. 所以輸掉此案...我記得也有示威遊行...但是, 當然沒有王昊案的聲勢.

如果你說, 美國人真的對法庭以及法律的保障這麼信任..其實也沒有. 善良的人會認為, 壞人遲早會被逞罰的. 辛普森還是沒過幾年好日子, 最後還是因他案入獄服刑. 不過法官還是社會地位很高的. 首先, 法官要考試, 但是不是考完就是終身職. 另外, 還沒上法庭之前就知道哪些證物可以呈堂, 哪些不行. 決定的法官與後來開庭的法官大多不是同一人. 在作業上, 法官只是在法庭上維持秩序...這個秩序很重要. 怎麼盤問證人, 兩造用什麼策略來證明他們的論點...都會是最後陪審團決定的依據. 但是法官本身不判案也不問案.(如果明顯偏袒一方是會被上級法院丟回重審的). 所以責任不同. 一部分的責任被陪審團拿去了. 一部分的責任要看兩造律師的高低了. 光是一個選陪審團的過程, 就知道, 律師的工作有多重要.

我覺得台灣司法很重要的一個問題是大家對法庭運作並不了解. 美國就算是學校沒教也有很多戲劇節目可以看, 多少有些了解. (其實是有教啦, 不過還蠻複雜的, 自己還是要學習). 我認為台灣有些法官應該沒有這麼恐龍, 但是, 你檢方呈堂的證物如果不夠完美. 法官能不能說, 拿回去重做? 你舉的例子, 事實上就是法官說, 你的證物不足以拿到法庭判人生死, 拿回去重做.

不過話講回來, 我覺得王昊案, 就有點誇張了..again. 兩造到底呈上去的是什麼證物, 為什麼台灣的司法制度會有機會產生這樣的狀況, 的確是該有人拿出來幫大家上上課了.

2013-02-05 11:57:28 補充:
洛城法網, 這是20多年前的影集了. 我都不太記得是什麼劇情了. 那時候剛到美國, 英文不夠好, 只能靠著原來在台灣有看一些, 勉強把故事情節繼續看下去. 感覺上都繞著幾個律師的私生活繞. The Good Wife應該跟LA law比較接近.
如果你看LA Law或是Blue Blood有看不懂法庭程序, 我們還可以再討論. 我有寫過一篇紀錄, 是關於我自己的法庭經驗.

http://tw.myblog.yahoo.com/jw!uorPG4KUHwKQTYUw_blRq8iUmmkZjg--/article?mid=-2&next=882&l=a&fid=5
2013-02-03 4:00 pm
法律是一部大家一起玩法的規則. 要不按這本玩要不自己call in 2100吠一下自己的正義然後去睡覺
2013-02-03 5:15 am
法院是法院不是道德院,你在法院不講法律講什麼道德?你要講道德,那就不要到法院...
2013-02-03 3:16 am
正當程序原則核心本質目的就是為『公義』,而所謂的道德反而並沒有一絕對標準之公義(依個人理性形成的社會規範,這在不同社會人文衍生卻不必定一統標準:例如:裸體在中國傳統社會認為不道德,但在歐美國家文化中就不這樣認為)

道德並沒有絕對的正義,不過是你自以為的實為人治
2013-02-03 12:00 am
辛普森案阿.殺了2個人(他朋友和妻子)...刑事無罪.法官宣判時好像跟他說.我也知道人是你殺的.但程序有了暇疵.陪審團做出無罪裁決.但他民事好像還是得賠.怎賠就不知了(好像蠻高額的)~~~法律程序至少有個規範....道德正義太抽象了......

2013-02-02 16:04:01 補充:
這案比李x瑞案還精彩多了.....

2013-02-02 22:27:43 補充:
感覺美國人很能接受這種事的...應該說他們的法治素質蠻優的...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35: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202000016KK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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