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新僱主是 不會 查到員工之前有否受過工傷.
我們做人時刻都要保障自己, 很明顯, 這是一個對你不公平的問題.
我們答問題也一樣, 當你感覺答案會對自己不利時, 就要懂得去避重就輕, 受到不公平對待時, 要適當地反擊. 不過, 當你行這一步之前, 你先要弄清楚對方有沒有能力去證實你的答案, 以及日後是否有機會穿崩.
(1) 正如你所說, 你的工傷是數年前, 現在是四肢健全, 沒有殘缺, 行路正常, 即是當他和你見面時候, 是察覺不到的, 你大可以回答從沒有受過工傷.
(2) 新僱主是不可能, 而法律上亦不容許他在你不知情下向舊僱主問及此事. 根據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 在未獲得閣下書面同意前, 新僱主不得向舊僱主查詢關於你的僱傭紀錄, 此等僱傭紀錄只包括跟工作有關的資料, 例如受聘時間, 工作表現等, 但不包括個人工傷, 健康狀況, 家庭背景等. 而未獲得你書面同意前, 舊僱主也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你的個人資料. 否則, 任何一方都屬違法. 如果新僱主透過其他途徑去取得你的個人資料, 均屬非法途徑, 你可向私隱專員公署舉報.
如果新僱主聘用了你之後, 但如有入職前體格檢查, 在驗身報告中發現你曾受工傷而撤回招聘決定, 或日後工作時, 無意中發現你曾受工傷而將你處分, 便有可能達違反了 殘疾歧視條例, 你可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求助.
以你目前的情況, 又如問題中所描述的屬實, 對方本想聘用你, 後來得知你曾受工傷便改變初衷, 可嘗試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 但你一定要提出有力證供, 可以証明到對方知道你曾受工傷便不聘用你.. 但這點可不容易, 對方一定會辯護, 由於你是某方面不合適, 才作出此決定. 到時要看看誰的證供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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