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會建制所謂的"反華舔日黑名單"嗎??
兩岸統一以候,會效法韓國制定:親日反民族行為者財產歸屬特別法嗎??
國台辦:保釣兩岸有責,數典忘祖必遭唾棄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30日表示,維護釣魚台(大陸稱釣魚島)主權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責任,歷史會檢驗所有人的言行,如果數典忘祖,被棄民族大義,必將遭全體中華兒女唾棄。
國台辦上午10點舉行例行記者會,有記者問道,台灣台聯黨、民進黨一些人聲稱,在釣魚台問題上,台灣不能和大陸站在一起來挑戰日本、挑戰美日安保同盟,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看法?
▼國台辦發言人楊毅(圖/資料照/翻拍影片)
楊毅表示,「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維護對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責任。歷史會檢驗所有人的言行。如果數典忘祖,背棄民族大義,最終必將遭到全體中華兒女的唾棄。」
另外,還有記者問道,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到台灣訪問,一般預測可能談到「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及軍購問題,國台辦方面對此有何回應?
楊毅回答,「我們對台灣同外國開展經貿往來的立場是一貫的。我們希望美方恪守一個中國政策,不與台灣建立和發展官方關係、進行官方往來。同時,我們堅決反對美國對台軍售的立場,眾所周知。」
今年台灣公務員考試中出現大陸政治體制及中共黨章等題目,相關部門解釋是,台灣公務員應該更了解大陸。對此,楊毅則說,兩岸交流合作持續擴大,兩岸同胞進一步增進相互瞭解,「我認為是應該的,也是有益的。」
而台灣有退役將領近日建議在兩會互設軍事小組以增強兩岸軍事溝通,楊毅表示,歡迎台灣各界人士就發展兩岸關係提出建言。
韓國
親日反民族行為者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轉到: 導覽、 搜尋
親日反民族行為者是大韓民國根據反民族行為處罰法及日帝強佔下反民族行為真相糾明特別法設立的反民族行為特別調査委員會及親日反民族行為真相糾明委員會,評定朝鮮日治時期出賣國家給日本的人。
親日反民族行為者財產歸屬特別法(韓語:친일반민족행위자 재산의 국가귀속에 관한 특별법;韓國漢字:親日反民族行為者 財産의 國家歸屬에 關한 特別法),為大韓民國法律。2005年由開放國民黨提出,12月8日通過,並於12月29日公布。
目的
此法目的在於「將曾於日本帝國主義殖民統治時協力、並打壓我民族之反民民族行為者,當時之蓄財盡歸國家所有,以具現正義並提升民族精神。」(第一條、目的)
背景
1905年,因《乙巳五條約》的簽訂,朝鮮半島實際上成為日本的殖民地。1910年8月日本迫使韓國政府同之簽定《日韓合併條約》,朝鮮半島正式成為日本的殖民地。
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於1945年投降後,朝鮮半島的主權才又回到朝鮮民族手中。1948年8月大韓民國在半島南部成立;1948年9月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在北部成立。
而在二戰後成立,於1949年解散的「反民族行為特別調查委員會」並未妥當的處理「親日派」因親日而獲得的財產,一直為韓國人民所不滿。
2005年12月8日,《親日反民族行為者財產歸屬特別法》通過,並於同年12月29日公佈。
親日反民族行為者一覧
朝鮮王族
李載冕(李朝:興親王、日本:王公族)
朝鮮的閣僚
李完用(大韓帝國:內閣總理大臣、日本:侯爵)
尹徳榮(大韓帝國:侍從院卿、日本:貴族院議員)
李根澤(大韓帝國:軍部・農商工・法部大臣・侍從武官長、日本:子爵)
李址鎔(大韓帝國:內部・農商工・法部大臣、日本:伯爵)
高永喜(大韓帝國:法部大臣・度支部大臣・內部大臣臨時署理、日本:子爵)
宋秉畯(大韓帝國:訓練院判官,農商工・內部大臣、日本:伯爵)
李秉武(大韓帝國:軍部大臣、日本:子爵)
趙重應(大韓帝國:法部・農商工部大臣、日本:子爵)
朴齊純(大韓帝國:外部・內部大臣、日本:子爵)
日本軍將校
洪思翊(大韓帝國:陸軍武官學校、日本:陸軍中將、在馬尼拉軍事法庭列為戰犯,判處死刑)
趙東潤(大韓帝國:侍從武官長、日本:陸軍中將・男爵)
李秉武(大韓帝國:陸軍副將、日本:陸軍中將)
趙性根(大韓帝國:陸軍參將、日本:陸軍中將)
魚潭(大韓帝國:陸軍正領、日本:陸軍中將)
李煕斗(大韓帝國:陸軍參將、日本:陸軍少將)
金應善(大韓帝國:皇太子陪從武官、日本:陸軍少將)
李應俊(大韓帝國:陸軍武官學校、日本:陸軍大佐、韓國:第一任大韓民國國軍參謀總長)
眾議院議員
朴春琴(李朝:密陽漢文書塾・日語學校、日本:眾議院議員、韓國:在日本大韓民國民團中央本部顧問)
朝鮮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