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騙訂金

2013-02-01 2:45 am
本人的公司跟另一香港登記公司做貿易生意,對方是一人公司。
分別在09 及10 年我司付了訂金但對方沒有給貨物及退回訂金,然後失綜。 我嘗試向小額錢債處追討,對方也沒回應。公司期後停業。 最近我發現他再開公司做同一業務。想知道我可否追討?請指教

回答 (2)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最近我發現他再開公司做同一業務。想知道我可否追討?

答:如樓上網友所言,你可以嘗試向警方求助!不過老實說警方受理的機會並不太高,通常都祇會以商業糾紛而要求你民事追討去推搪你!

至於你再次發現對方的蹤影,想知道能否直接向他追討,則其實絕對是可以的!

你提到對方上次跟你有生意來往,是以一間一人公司去處理!那在下相信當年他這公司應該是無限公司而非有限公司,因有限公司的註冊和運作成本較無限公司要高得多!

假設當年對方的公司確屬無限公司的形式去註冊,則縱使這業務經已結束,但對方作為當時業務的經營者,是仍然負有要償付該業務所有債務的責任!

而無限公司經營者的責任跟有限公司是截然不同的,有限公司在業務結束後,經營者祇會損失該有限公司業務上的所有資產,經營者不需承擔公司債務!但無限公司經營者則仍然負有責任,即俗稱「上身」!

故祇要你現在找到對方,不管他有否經營業務,都可以再次向他本人直接追討當年的債務!這在法律上是成立的!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3-02-01 6:10 am
事件涉嫌詐騙屬刑事案件,應報警求助。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08: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131000051KK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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