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此稅有助控制發展商供應私樓數目.
第二,此稅有助打擊發展商將囤地囤積單位以
作日後托價,用以圖利.
第三,唔好嘅地方,此稅對於樓價亦沒有造成升
跌影響.
大家點睇?
更新1:
最好,政府就連地產商購買了一大幅農地及地皮,長期唔發展,又閒置太久,亦可以向地產商徵收100%空置稅,咁就最OK!
更新2:
又或且地產商閒置太久之土地,政府又可以立法進行反收購其擁有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