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ka ho,您好:
初步透過您既提問了解咗您單案,由於資料好有限,嘗試簡單回覆一下啦。
1. 您單案可謂「斷正」,基本上一定會起訴,警方會同律政處研究控罪,一般黎講只要毒品超出正常「用家」既使用份量,就會以「販運」而非「藏毒」起訴,即使無直接證據顯示您曾經銷售毒品。
2. 根據法院判刑指引(2008年許守誠黃日新案),藏有1-10克k仔或狂喜可被判監2至4年,冰毒既判刑則通常較重。最終都要視乎您果2.3g驗出黎實際有幾多冰毒成份。
3. 除此之外,您既年齡亦係法院考慮判刑既重要因素。如果您係24歲或以下,法庭一般會為您索取報告(如感化/戒毒所/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等),從而考慮監禁以外既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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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助自助者,祝您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