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物業買賣的支票查詢???

2013-01-19 7:55 pm
請問簽署臨約時,如果開給業主的支票不是買家本人,如小明買樓,但開支票的是大明,會否影響合約的效力???
更新1:

即是業主肯就ok???有爭拗時不會因此影響合約的法律效力???另外彈票,業主追討發票人還是追討買家???

回答 (5)

2013-01-22 8:40 am
✔ 最佳答案
1. 不會影響合約.買賣雙方簽名、買家俾訂金、業主入票而成功過數,就完成臨約呢一步.支票係邊個開,只要買家無欺騙開票人(例如買家呃開票人話張票係用嚟買貨嘅…),咁就對合約完全無影響.因為法律上開票人在知情嘅情況下幫買家開票,佢嘅身份就係“For& On Behalf of” 買家. 呢個身份係一個法律上嘅 “implied term” , 開票人將支票交俾買家及容許支票過數,已經代表開票人同意幫買家開票,開票人及買家並不需要任何協議文件.2. 如果開票人同買家之後有爭拗, 就只係兩人間嘅事.開票人如要追番筆錢,只可向買家追討.開票人同業主無任何合約關係,所以開票人並無權去直接向業主追討,亦不能影響/ 左右該宗物業買賣.除非開票人話俾買家欺騙、從頭到尾都唔知張票係代買家在該宗物業買賣中落訂,咁開票人就可向法庭申請頒令該宗物業買賣無效,並要求業主直接將訂金歸還予開票人.但如果買家可以証明開票人其實知情,咁開票人就大劑啦…3. 如果彈票,就係一個比較複雜嘅問題.因為喺物業買賣中,開票人同業主無任何合約關係,所以理論上,業主只可以向買家追討嘅.但追討程序就幾複雜.正如我以上所講,如果只係喺臨約階段,要做齊買賣雙方簽名、買家俾訂金、業主入票而成功過數先算係完成臨約呢一步.如果臨時訂金過唔到數,法律上業主並無收訂,所以臨約並未成立,理論上係無得追討嘅.但係,業主可以話買家簽哂名兼俾埋票,即係佢有intention去enter into contract. 所以雖然法律上臨約並未成立, 但業主仍有理由去追討.但喺咁情況下,業主要打好耐官司先可以追討到.所以除非涉及銀碼好大,或業主好有錢…一般業主,通常只會當簽唔成約,間樓賣唔成,另揾買家算數.另一方面,在商業法中,開票人在明知嘅情況下開張票俾業主,佢就係“committo make payment”俾業主. 咁如果彈票, 理論上業主亦可當普通彈票咁做, 去向開票人追討.但係,因為涉及代人開票做物業買賣,唔係普通商業交易,所以未必贏硬.所以, 作為agent, 最好叫個買家親自開票.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3-02-22 11:33 pm
卓傑成立不經不覺已踏入第六個年頭,經歷起落風浪,公司發展規模漸見成熟,因政策問題市埸成交近年雖然減少,但全公司近兩年成交宗數仍可為持360宗 以上,並繼續向前,我們於葵涌區更有極大市場佔有率,比起其他大公司有過之而無不及,於多個主要物業成交領導市場,能有此佳績,全靠各同事努力,各貴 業主客戶支持,今後我們依然會專心專注地區服務,以誠懇積極的態度再創佳績。本著『卓越成績,傑出服務』的宗旨,我們會繼續為大家提供優質滿意,專業全面 的卓傑服務。
http://www.trusty.hk/
2013-01-22 12:25 am
The answer is yes.

Imagine the following 2 scenarios:

1. The owner(s) decides not to sell the property;

2. The buyer(s) refuses to continue the purchase and initiate a stop payment on the cheque.

In Case #1, the deposit will be refunded and penalty for cancellation will be paid. However, here is a question: Should the owner make the cheque payable to the one making the deposit, or the person signing the contract?

In Case #2, the deposit will be forfeited by the owner. But since the cheque has been stopped, should the owner go after the buyer(s) who refuses to buy the property, or the cheque issuer who refuses payment?

If a transaction goes smoothly, everything is simply a worry. But based on the scenarios above, if the contract can't be carried out properly, the owner(s) and the agent(s) may get into a big legal mess and unnecessary trouble.

So the best way - only accept cheques that the issuer and the buyer is the same person.
2013-01-21 6:52 pm
謝 謝 你 的 邀 請 , 也 嘗 試 作 答 !

其 實 , 法 例 是 沒 有 明 文 規 定 的 , 至 於 , 是 否 接 受 , 就 是 好 睇 當 事 人 的。

支 票 , 是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票 據 , 如 果 受 款 人 接 受 的 , 當 然 就 沒 有 問 題 啦 , 但 因 為 支 票 是 有 機 會 不 能 兌 現 的 , 所 以 受 款 人 是 完 全 有 權 拒 絕 接 受 的 , 正 如 律 師 行 一 般 都 不 接 受 私 人 發 出 的 支 票 的 , 一 般 都 會 要 求 以 銀 行 本 票 來 作 支 付 的。

至 於 臨 約 是 否 收 支 票 或 是 否 收 其 他 人 發 出 的 支 票 , 也 是 好 睇 收 款 人 接 受 不 接 受 , 如 果 接 受 的 , 支 票 號 碼 是 應 該 寫 在 臨 約 或 收 據 上 的 , 至 於 如 果 支 票 不 能 兌 現 , 收 款 人 也 可 以 向 發 票 人 追 討 有 關 的 款 項 , 如 有 關 費 用 未 能 於 合 約 期 內 未 付 妥 , 則 買 方 會 被 視 為 未 能 履 行 合 約 處 理 的。

希 望 可 以 解 答 得 到 你 的 問 題 。

www.goho.com.hk
2013-01-19 10:04 pm
買賣合約會連同支票號碼,什麽銀行,詳細些就括弧發票人,你不是發票人是可以的,不影嚮交易。


收錄日期: 2021-04-20 13:30: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119000051KK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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