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灣廣泛流傳的一句話 『有唐山公無唐山媽』
清朝嚴禁渡台移民 加上台灣海峽又海象惡劣 俗話說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
因此偷渡移民來台灣的中國人幾乎都是男性的單身羅漢腳
但是因為是清政府嚴禁渡台移民下的偷渡
所以來台灣的中國唐山公羅漢腳人數並沒有客觀科學的統計數字
雖然我們不知道有多少中國唐山公移民來台灣
但是我們卻能從『有唐山公無唐山媽』這句俗話
用邏輯理論來推斷出移民台灣的中國唐山公人數多寡
情況A
假設中國人是台灣人的祖先
那唐山公人數遠多於平埔媽
人數遠多於平埔媽的唐山公將會多數都娶不到平埔媽當老婆而絕子絕孫
也無法婚配誕生出現在如此多的台灣人
因此中國人是台灣人的祖先的假設是無法成立的
情況B
假設中國人跟台灣平埔族兩者都是台灣人的祖先
那唐山公跟平埔公平埔媽三者人數約略相等
這樣子的話唐山公加上平埔公男性人數將會兩倍於女性的平埔媽
男性兩倍於女性的情況下
將會產生眾多取不到老婆的光棍或是因為爭風吃醋搶女人而發生屠殺
但是清代的歷史並沒有社會上有很多光棍或是平埔公遭到大屠殺的記載
因此中國人跟台灣平埔族兩者都是台灣人祖先的假設也是無法成立的
情況C
假設台灣平埔族才是台灣人的祖先
禁止渡台移民令下 中國唐山公移民來台灣的只是少數
那平埔公跟平埔媽人數遠多於中國唐山公
這樣子的話是不是一切就很合理了呢?
既能誕生出現在如此多的台灣人 也不會有很多光棍絕子絕孫
唯一合乎歷史邏輯的就是台灣平埔族才是台灣人的祖先吧
清廷御史黃 琡 璥的<台海使槎錄>一書文獻記載發現,乾隆二十一年 1756 年御賜唐山姓與強迫歸化唐山的設籍政策,導致平埔台灣平埔族人必須杜撰自己祖籍是從唐山過來,否則無法立足,此即史料中所記載的「賜籍從姓」的同化政策。
台灣通志卷8同冑志第3冊第60頁敘述:「為表示歸附,曾於乾隆23年(1758)令歸附平埔族薙髮結辮並實施賜姓政策,亦令改用漢名」。
賜姓令一出,雍正8年歸附的60多萬立即改用漢姓名,血統隨姓接到中國族譜。乾隆48年(1783) 歸附人數增加,賜姓增為91萬,血統大亂。
一六八三年八月施琅由鹿耳門登陸台灣後,不用戰爭即佔領台灣,結束了鄭氏王朝,於是東寧王朝文武大臣,及明朝宗室計有萬人,全部依「偽文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分別被載入大陸內地各省墾荒。降將都想居住在福建(含台灣,因台灣屬閩省),但沒有居住之自由,計有武職一千六百餘人,文職人員四百人,兵四萬餘人,全部強迫分配至山東、山西、河南荒蕪之地墾荒。
滿清對渡台禁令演變時程表
一六八四年(康熙二十三年) 依施琅之議,滿清頒布渡台禁令三條
一七一九年(康熙五十八年) 依閩浙總督羅覺滿保之議,清廷重申渡台禁令
一七二九年(雍正 七年) 再度重申渡台禁令
一七三二年(雍正十年 ) 廣東巡府鄂爾達奏請准予渡台者攜眷
一七四○年(乾隆五年) 閩浙總督郝玉麟以開禁後弊病叢生,再度禁止。
一七四六年(乾隆十一年) 戶科奏請開攜眷令
一七四八年(乾隆十三年)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奏請攜眷以一年為限。
一七六○年(乾隆二十五年) 福建巡撫吳士功,奏請開禁但以一年為限。
一七六一年(乾隆二十六年) 閩浙總督楊廷璋,奏請嚴禁渡台及禁攜眷。
一七八八年(乾隆五十三年) 陝甘總督福康安奏請廢止攜眷禁令。
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 依福建巡撫沈葆楨之議,渡台禁令廢止。(離台灣割日僅剩下二十一年)
總計以上,滿清據台二一三年中嚴禁渡台大都在嚴禁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