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硬幣條例訂定使用硬幣數量
面額不少於$1的硬幣,支付的款額不超逾$100元‧
面額少於$1的硬幣,支付的款額不超逾$2元‧
如果違反上述條例,是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以下是有關法律內容
章: 67 標題: 壹圓紙幣及輔助紙幣條例 憲報編號:
條: 2 條文標題: 五仙紙幣、壹毫紙幣及壹圓紙幣不再是法定貨幣 版本日期: 30/06/1997
(1) 所有由財政司根據已廢除的《1941年輔助紙幣條例》(Subsidiary Currency Notes Ordinance 1941)(1941年第21號)第2條所發行的五仙紙幣及壹毫紙幣,自本條例生效日期起,不再是香港的法定貨幣。
(2) 所有由財政司根據已廢除的《1935年壹圓紙幣條例》(Dollar Currency Notes Ordinance 1935)(1935年第42號)第2條所發行的壹圓紙幣,自本條例生效日期起,不再是香港的法定貨幣。
章: 65 標題: 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 憲報編號:
條: 4 條文標題: 法定貨幣紙幣是香港的法定貨幣與流通貨幣 版本日期: 30/06/1997
除第5條另有規定外,所有法定貨幣紙幣,無論是何款額,均是香港的法定貨幣,而支付銀製流通貨幣的法律責任,可用該等紙幣清償;就該等紙幣上所印的付款承諾而言,每張該等紙幣尤須當作為香港的流通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