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睇新聞,話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堅持唔會再推行租金管制,又話一旦政府再次實行租金管制,業主會封盤?痴線,業主封盤就封盤囉,業主就算封咗盤,都唔會影響租務市場啦,試問,家陣土地有限,政府仲起幾多幢公屋先至夠用?答案係唔夠用,政府家陣推行租金管制亦會令一批住在私人住宅之租客得到燃眉之急,也減輕租客之負擔,以下,政府唯有折衷做法:
第一,政府即時恢復在2004年正式終止之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內之租住權管制條文.
由政府立法規管物業租金水平.
第二,政府即刻修改有關法例,規定市民及陸客購
置了一個單位或且數個單位,長期唔住又
唔放盤,政府有權收回該單位之業權,
再以低價放租俾窮人.
第三,政府可以動用公帑修建巳荒廢之政府物業
及購入中國蛇口深圳,以及香港之私人住
宅,再以低價放租俾港人.
以上三點,除了第一項,恢復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內的租住權管制條文外,睇怕,梁振英政府害怕俾地產商鬧爆及向中國中央政府篤背脊外,又會俾政棍罵政府向地產商輸送利益,但是,我認為,有時,政府為咗幫窮人置居,使橫手都要啦,至於第一項,要恢復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內的租住權管制條文,梁振英政府又係一樣怕咗業主反對又唔做,又怕地產商反對又係唔幹,大家是否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