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您好:
一、對方撞到你,係成立民法184條侵權行為,你可以請求對方賠償,這點沒有問題。
二、但,依你所說,你停在紅線,對方可以主張民法217條與有過失,目前對方主張少賠3成。
三、損害賠償係以填補受害人所受損害為原則,你說的代車費用,若是在此事故中發生,且是你所受的損害,你當然可以求償。
四、但,你要人家賠,他人不一定會賠你,若賠償的金額不是你要的,你可以起訴求償,畢竟,錢是在對方的口袋。
五、依你的案子來看,你可以計算一下你在多少錢的範圍願意和解,若你需要賠償全部,不是不行,只不過你可以要多走幾趟法院,這些時間成本你也要一併考量才是。
六、個人建議,以和解為主,因為上法院對方或主張折舊,你要的錢不一定會更多。 當然這個案子若你有投保車體險就較好解決了。
七、參考一下,沒有一個人可以違反他方的意願把對方的錢拿到自已的口袋,若有人敢這樣作,至少會成立刑法304條的強制罪,不可不慎。
八、你投保車險的業務員呢?請他幫忙吧!這不是業務的價值所在嗎?t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