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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是勤勞勇敢的民族,有著悠久的歷史。在長期的生產勞動、軍事活動中,滿族不但創立了自己的語言、文字,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民風習俗,而且由習俗逐漸演變形成了獨具民族風格的傳統體育專案。這些體育專案,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與變革,流傳了下來。這些滿族傳統體育專案的形成,與其民族的風俗習慣有著極為密切的聯繫。
尚武而賦有競爭精神的滿族,尤其喜愛各種爭力鬥巧的競技遊藝,最高統治者甚至把它當作保持滿族尚武傳統的措施加以提倡和鼓勵。滿族自古以來俗尚變弓盤馬,精于騎馬射箭,並以之開基創業。
建州女真後裔王杲在世前後,女真人開始將騎射由主要生產方式,轉而視為重要的軍事技能。至努爾哈赤時期,女真人的騎射習俗更加發揚光大。努爾哈赤的童年時代,建州社會除了從事農業生產之外,狩獵、軍事活動和女真人的尚武風氣已很濃厚。作為生活的必備本領和引以自豪的就是騎射。凡是善於騎射、勇於征戰和長於驅逐野獸的人,眾人都譽為「巴圖魯」(英雄),女真人的兒童、父兄都傳授騎射,每個童子都手持「木弓柳箭」,進行操練。長大成人後,再換成拉力較大的「角弓羽箭」。這項技藝,在女真人中是不可缺少的依託。一般說,女真人能騎善射,而那些超群出眾的人,無不以騎射技術獲得最高榮譽而常常誇耀于眾,以致于使騎射形成了女真族的傳統習俗和特徵。十七世紀初,朝鮮使臣李民寏曾到建州,看到建州十歲兒竟能騎馬如飛,馳在荒野之中。而婦女,也同男子一樣,執鞭躍馬,馳逐自如。
騎射是滿族統治者津津樂道,並引以自豪的根本。清太宗皇太極把騎射視為滿族的民族傳統,取勝的法寶。他懷著強烈的民族意識,不失時機地強調騎射為「八旗根本」,「立國的根本」。他命令諸王、貝勒、大臣等,要「親率人習射。子弟輩壯者,當令以角弓羽箭習射。幼者,當令以木弓柳箭習射。如不執弓習射好為博戲,閒遊市肆者,射中者賜酒宴、得獎賞,不中者受訓斥,甚而罰做苦役」。並且建立「禁延射者」和「十五善射」,挑選精于騎射的滿族官兵賞頂戴花翎,並享有陪皇帝出巡打獵、騎射的殊榮。
騎射演變成為滿族傳統的民風民習和體育專案以後,除沿襲女真族騎馬、射柳外,還有騎馬捶丸(擊球)、跳馬和跳駱駝等古樸專案。擊球,原為金代盛行的競技活動,至清初仍沿之。後漸淡然。跳馬,亦稱賽馬,一是並馬而馳,競賽速度;一是馬上雜技,馬上騰身互換,單足或雙足立于馬背飛馳,「曲盡馬上之奇」。跳駱駝,是以八尺高以上的駱駝立于庭,捷足者躍起越過駝背,落地直立不僕為勝。乾隆皇帝很喜歡這種競技,每次去木蘭圍場狩獵,途中都要進行這種比賽,據載:「未至木蘭之前,途次每到行宮,上輒坐宮外較射。射畢,有跳駱駝、布庫諸戲,皆以習武事也」,跳駱駝競技,需要極好的彈跳力和掌握平衡的功夫,沒有長期的艱苦訓練是辦不到的,故被時人稱之為「絕技」。
滿族堪稱地地道道的馬上民族,努爾哈赤與皇太極被稱為「馬上皇帝」。騎射在滿族發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貢獻是顯而易見的。
滿族平民生兒,即懸掛弓箭于門簷,象徵並祈望孩子長大後成為弓馬嫺熟的優秀射手。六七歲的小兒,就用「斐蘭」習射,稍大後,就騎馬彎弓,弛射山林。女子也騎射成風,英姿颯爽。滿族人在結婚儀式上,也增人騎射內容,「新婦即至,新婿用弓矢對輿射之」,意謂「驅邪」。八旗將士居家亦以騎射為娛:「士夫家居亦以騎射為娛,家有謝圃,良朋三五,約期為會......故有大書于門目:‘步靶候教者’,賭箭場地」。清代滿族人的衣袖口呈馬蹄形,故稱「馬蹄袖」,或「箭袖」,是射箭時用來防護手背的,後來演變成清代宮廷官員的服飾和禮儀。直到新中國成立後,滿族的騎射習俗仍很明顯,農村少兒用鐵線做彈弓,射鳥打靶,用杏條、高粱秸做弓箭,揚威嬉戲。這種民風民俗,在滿族聚居的山村,至今猶存。
舉重石,亦為滿族騎射訓練的一種輔助運動,後來演變成滿族傳統的體育專案之一。舉重石包括舉石鎖、石蛋、石筐等,它是清代武舉考試的重點科目之一,也是以練臂力、拉弓射箭為目的的一種體育專案。分單手舉、雙手舉,石亦分大小輕重,規格不一。石型各異,有長方型或石盤、鞍型等。比賽時,先以石的輕重,分別等級較量,繼以所舉次數、高度及舉起後所做各種步式動作及時間長短等分勝負。今天這種體育活動仍在民問流傳,農村青年男子,每在山地田間勞作小憩,往往轟然而起,搬舉重石較技力,或投擲石塊,以賭擲之遠近及命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