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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符號舊稱爲“注音字母”,爲漢字注音而設定的符號,1913年由中國讀音統一會制定,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發佈,共計39個字母,排列以“ㄍㄎ”開頭;1920年改訂字母順序,增加一個字母“ㄜ”共計達40個。
注音初期以讀音統一會所定字音爲標準,故有“萬v、兀Ng、廣Gn”三個字母,後以北京音爲標準,“萬、兀、廣”隻作註方言之用,目前仍使用的有37個(聲母21個,韻母1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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