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分別係05年同左兩個內地男人係大陸同香港做左假結婚!
事隔左6年之後我自己去左搵律師同係香港登記既男人離婚,
絕對離婚令出左之後入境處就將我拉左,仲坐完返出黎!
係內面既社工講要自行搞埋係大陸註冊既離婚,我想問係點搞?
係咪一定要返大陸?如今我連個男人都搵唔到又冇資料~
同埋我想同我現時既男友想結婚,但我聽人講搞離婚要等兩年!
係咪一日唔同假果個老公離婚我都唔可以同我既男朋友結婚啊?
希望有人可以幫下我!!! 十萬個唔該,有勞咁多位!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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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109000051KK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