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人在高雄第二監獄(燕巢看守所)裡面
所以想在過農曆年前辦一次特別接見(不是增加接見)
特別接見好像是可以面對面的那種.就不用格著玻璃和鐵窗講電話的那種嗎?
特別接見是不是要請地方立委的幫忙?
因為家中有認識一些立委的朋友能幫忙 那是要簽甚麼單子嗎?
特別接見一次可以幾個人?
時間多久?
那是像網路上說可以到一個房間裡面見面的嗎?
特別接見的時候可以帶東西進去給裡面的家人一起吃嗎?
如果刑期大約10年的話現在4級多久過後才能升級?
要幾級才能拿翻譯機或MP4進去?(因為想學英文
麻煩有關特別接見的問題盡量詳細一點 謝謝!!
最後我想說我家人真的是被害的.雖然每個犯人都這麼說
但我們真的很衰....
我們已開始以為台灣的司法會還好人一個公道
但你投書去司法院網站時他們只會用自動回信系統回應你
台灣的司法 真 的 很 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