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未成年?未滿14歲或18歲?
非法入侵(假日學校二樓),這條罪由加重竊盜所吸收,不另成立非法入侵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之罪!
加重竊盜: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您是犯了加重竊盜第一項第二款之罪)!
破壞公物:刑法毀壞器物罪:毀壞前兩條以外之他人之物'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本罪損壞之客體'須為他人之文書'建築物'礦坑'船艦以外之他人之物)
您的行為是觸犯兩條罪!
破壞公物(毀損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可和解撤告)!
您要告訴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陪同您至學校賠償(兩罪都要賠)並和解'但加重竊盜罪是公訴罪依法仍要移送少年法庭由法官審理之!
您的犯行非少年事件處理法法27條之重罪'經此教訓後您要改過自新'否則俟您滿18歲(刑事上之成年犯)您會[虧很大]的!
照以上末學的建議'法官不會對您作出刑事處分'但會做如何處分就看您犯後態度及對被害人所造成的傷害為審理的參考'看您犯後的態度好像在建立中華民國------[滿不在乎]的'真不見棺材不掉淚!
2013-01-09 18:05:25 補充:
法律各人的見解不一,否則為何要採三級三審制度
因本題發問者未將案情交代的非常清楚
故有認知不一的情狀'本就正常
故無所謂挑不挑戰的問題'被告為何要請律師?
當然就是為被告爭取權益啊!
蘇建和一案和江國慶案又如何解釋?
跌破專家眼鏡的案例太多了啦!
本題發問者只簡單說明[竊盜][非法入侵][迫壞公物]
怎麼解釋都對---因發問者發問太簡單'又無法律素養
但整個問題離不開回覆者的思惟模式
法律亦非1+1=2的數學
末學看過至少1000份的起訴書和判決書
荒腔走版的太多了'不克一一舉證
甚而檢察官以故意犯起訴'法官以過失犯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