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New York 需要預留4小時過關, 抑或在Orlando4小時過關呢?
New York.
回程由Toronto 經 Chicago轉機 to Hong Kong, 請問在Chicago 需要預留4小時過關嗎,?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E%8E%E5%9C%8B%E5%A2%83%E5%A4%96%E5%85%A5%E5%A2%83%E5%AF%A9%E6%9F%A5
美國境外入境審查
加拿大目前擁有最多的美國境外入國審查點,法語名稱為「Prédédouanement」。百慕達、阿魯巴以及巴哈馬和愛爾蘭的幾個機場也有相關設施。當旅客從上述地點經境外入國審查作業後,他們抵達美國國土時即不再須接受任何審查,就如同國內航線的乘客一般。境外審查得益最大的是進入美國後還要中轉國內航線的旅客,因為平常入國後轉機者都必須在首個入境地通過移民和海關檢查,下機後要先領取行李,過關後再將行李寄艙。境外審查讓這些旅客可以將行李直掛美國最終目的地,也不用因為入境手續而被迫延長轉機安排的時間。
境外入國審查的措施讓航空公司在營運上更有彈性。例如來往紐約和加拿大多倫多或巴哈馬首都拿索的航線,原本必須停靠於較擁擠的甘迺迪國際機場。但有了境外審查後,航空業者就可以改停靠較方便但沒有關卡設施的拉瓜地亞機場。
境外入國審查的計畫適用於返回/前往美國的美國公民及絕大部份的國家的公民。美國政府不同於其他國家允許轉機旅客只要在禁區裡面活動就不必進行檢查的通例,美國要求轉機旅客也要接受移民局審查,故此計畫對轉機旅客亦適用。
要設置這些設備於美國國外是必須要有美國聯邦政府與當事國家政府的協議基礎。旅客雖然已經過了移民局移民官的審查哨,但只要航空器或船舶尚未離開該國,則該國仍保有法律上的司法審判權。同樣的意思,美國官員雖然有權審查旅客,但沒有權力進行逮捕(不論是對海關或移民局作業的妨害或已有美國逮捕令的基礎)。只有當地法律才適用,也只有當地警政單位才可執行作業。
其實在1952年時,安大略的多倫多機場就已有類似境外入境審查的非正式作業,當時是美國航空所提出的要求。最後在1974年由加拿大國會下議院所修改通過的《航空運輸境外入國審查法》(the Air Transport Preclearance Act)、1999年《境外入國審查法(S-22 條)》(Preclearance Act (Bill S-22))及2001年 《美加航空運輸境外入國審查協定》(Canada-U.S. Agreement on Air Transport Preclearance)的承認下才使這計畫正式化。 目前有美國境外入境審查計畫的加國據點如下:
卡加利國際機場
埃德蒙頓國際機場
哈利法克斯羅伯特·洛恩·斯坦菲爾德國際機場
蒙特婁特魯多國際機場
渥太華麥克唐納-卡蒂埃國際機場
多倫多皮爾遜國際機場
溫哥華國際機場
溫尼伯詹姆斯·阿姆斯特朗·理查森國際機場
位於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的太平洋中央車站(Pacific Central Station)由於有美鐵的瀑布特急列車(Amtrak Cascades)行駛往華盛頓州的大城西雅圖,所以美國在此站亦設有境外入國審查的設施。
美國境外入境審查作業另外還有兩個港口分別是溫哥華港及維多利亞港。如此一來,搭乘郵輪前往阿拉斯加旅遊的遊客就可以從美西沿岸任一港口(如西雅圖、Astoria、舊金山、洛杉磯及聖地牙哥等)出發,中停加拿大而不須做出入國的檢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