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法律的問題...有關於索賠與過失傷害

2012-12-16 6:24 pm
請問...前幾天我跟對方發生車禍..
對方開車..我騎車..對方撞到我
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有道歉..只叫我賠償他的車損
假如...對方車子完全沒有減速
這樣會構成 蓄意傷害麼.? 還是普通的過失傷害..

還有如果因為受傷三天沒有去工作
可以跟對方索賠多少 精神損失 醫療費 和 這段期間的損失..

謝謝各位.大大

回答 (6)

2012-12-17 9:42 am
✔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你好:

事故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雙方肇事責任而言

你文中並未提及事故發生之經過,

僅提及

『前幾天我跟對方發生車禍..
對方開車..我騎車..對方撞到我』

說實在的,
這樣根本無從判斷肇事責任歸屬!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底下先行假設對方為與有過失!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版大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如果對方有騎車或開車)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計入雙方肇事責任比例,

就可知道我方依法得求償多少,

例如:雙方肇事責任比為7:3

假設我方總損失為30萬,對方為10萬,

那對方應賠償金額為 (30萬+10萬)*0.3-10萬=2萬

我方應求償金額為 30萬-(30萬+10萬)*0.7=2萬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將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之條件。

但..若警方之初步分析研判表上並未述及對方過失部分,

表示我方肯定就得透過鑑定一途來做處理,

不然就會表示我方僅剩餘強制險理賠可以申請,

其他部分因為對方無過失而沒有賠償責任與義務。


參、回覆你的問題

Q1.假如...對方車子完全沒有減速
這樣會構成 蓄意傷害麼.? 還是普通的過失傷害?

答:通常還是會以過失傷害來處理為多,
除非有辦法佐證對方的蓄意行為喔。


Q2.還有如果因為受傷三天沒有去工作
可以跟對方索賠多少 精神損失 醫療費 和 這段期間的損失?

答:請直接參考筆者在第貳點所敘述即可,
而...精神慰撫金本無一定之標準,
但一般為了和解順利起見,
通常會以我方總損失(扣除財損)之1/3~1/2來請求。


肆、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伍、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參考: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2015-07-08 5:25 a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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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1 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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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9 4:56 pm
請問...前幾天我跟對方發生車禍..
對方開車..我騎車..對方撞到我

要先釐清責任
路權為主違規為輔
不以誰撞誰論,有時被撞反而過失責任比較大

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有道歉..只叫我賠償他的車損
假如...對方車子完全沒有減速

一方未讓車
一方可能未減速、未注意次因也可能沒有

這樣會構成 蓄意傷害麼.? 還是普通的過失傷害..

就醫診療,備為過失傷害 還有如果因為受傷三天沒有去工作

診斷書醫囑,與醫師討論

可以跟對方索賠多少 精神損失 醫療費 和 這段期間的損失..謝謝各位.大大

=====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2012-12-17 7:42 am
當然有..................
2012-12-16 8:18 pm
重點~~~~~你有報警處理嗎???

2012-12-17 14:57:33 補充:
有就直接提告傷害就好...這類通常是普通傷害..帶著醫生開的診療書向當初處理的員警說要提告傷害就好了..將來若起訴前一樣不鳥你的話.等起訴後你可再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收錄日期: 2021-04-21 12:46: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216000016KK0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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