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求救**收到律師信告侵權!!仲要話交4萬蚊!!點算!

2012-12-11 4:29 am
我係係媽咪鋪頭到幫手既,,買童裝既

事源係今日下畫,媽咪收到專人黎派信(我行左出去買野唔知)

唔洗簽收無簽名無剩就淨係俾左叠信

係林x展&黎x超律師行俾既

話我地:侵犯hello kitty卡通形象知識產權

都有附件影低佢地搵調查員買左既kitty衫同鋪頭門口

(p.s佢份野附件係2張相,1張係kitty衫,1張係影左鋪頭門口掛左個網,個網有掛住件kitty

要我地簽文件聲明同寄支票$$40000



但問題係我地門口有短租俾人,個個調查員買個件衫係門口租檔賣既,掛既kitty都係租個個賣既,,

張相已超過1個月

個個租客無租好耐,佢一般都只係租個幾日,已無哂聯絡....

個封信話要我地21號前俾到佢地

如果唔係又話會法律行動又話要我地俾律師費:((((((

點算呀??

媽咪話如果搵唔到個租客佢當左係我地咁點算.......假設個間律師行真係話唔成立只當係我地...
咁如果佢當係我地既話咁又點算呀:(((



希望盡快有人俾到意見我地...

我知道媽媽個心好亂好驚T.T

回答 (5)

2012-12-11 8:49 pm
✔ 最佳答案
你現在最需要係回覆有關律師行的有關問題,亦應該找律師幫你寫信回覆(及資詢有關法律意見),唔好等到佢出WRIT傳紹你出庭先答,因為打官司真係好貴,而且有時侯打官司就係掙左封信、當時無答就係咁輸左。而可以係早D既時候解決總比打官司好。

封信至少要解釋:
1.) 我們從來沒有於本店內售賣有關Hello Kitty衣服,我們從來沒有入個有關貨品,亦未有賣過;
2.) 賣有關Hello Kitty衣服的人是誰;
3.) 因為該衣服並不是由本店售賣的,律師樓應要追討的人不是我們,而是上手租客,我們因此拒絕支付有關費用以及簽署任何聲明;
4.) 若貴司堅持有關追討,我們會保留我地的法律追討權利,並由貴司支付一切有關法律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堂費及律師費。

唔洗簽收無簽名無剩就淨係俾左叠信
千祈唔好以為因為無簽收就可以當無收到封信,佢地可以叫比信你的文員聲明以證實佢地曾親手交信比你地。

快D搵律師啦,唔好再等了。

2012-12-11 16:00:37 補充:
到時打官司係庭度爭拗就唔係幾千蚊就可了事,法庭係對律師比較有利,及早在對方入稟前解決有關指控對你及你的荷包有利,亦可減少開支。你幾時租比人、當時租幾錢、點樣租出去、有關租客資料等個人資料,你應盡快找齊這些資料(有幾多得幾多)再求律師行寫封信回覆(只係回信,唔係叫佢出庭,而且佢地寫好過你寫),相信叫律師行寫信係唔會太貴。你可到LAW SOCIETY(hklawsoc)網頁找律師。

2012-12-11 16:01:58 補充:
題外話,你地應該檢討收集租客資料要求,例如要核對身份證及影印他們的身份證作為記錄之用,要求住址證明,記錄租約時期等,不要覺得麻煩或會煩到人就唔做,這為不時之需,可以用作保障自己,亦為方便將來檢查之用。亦勸閣下不要再"唔知頭唔知路",你係業主係要知道你的租客的。
2016-02-01 5:06 am
我都係收信罰4萬!
律師信寫我賣my melody底褲侵權!放蛇人已買,影番相比我!
想請問你之後事件,結果係點?請賜告!
謝謝
2012-12-14 2:50 am
Yuen Ting 網友你好,由於已有幾位網友提供答案,故在下選擇在意見欄中跟你分享一下個人意見!

首先請你先冷靜下來別太緊張,其實類似情況經常出現並不鮮見!對於有網友說找律師處理亦是應有之義,但個人曾幫忙朋友應對過類似的親身經歷,亦曾解答過網友類似的問題,故亦提供另一角度去讓你參考!

個人意見請你們千萬不要接觸對方,更絕不要書面回覆和提及侵權商品一事!

如你們跟對方接觸即表示已收到對方的法律文件,即表示對對方的申索是知情和承認其事,這對你們絕對不利!因對方依法可以展開後續的法律程序,相反如無法證實你們收到申索文件,則理論上無法即時啟動法律程序!

2012-12-13 18:51:51 補充:
有意見認為不要以為無簽收就當無收到,因對方職員可以做證!對這說法在下並不贊同!

正正就是因為無簽收,所以要完全當未收過這封信(相反如對方以掛號信,速遞或親身派送而你們有簽收,則無法再否認),對方要提出證據才能證明你們己收信,如你們否認而對方職員堅持,那祇是各執一詞但大家都無證據!香港是法治社會在有疑點的情況下,法庭無法單憑一面之詞去判定你們已收信!連提上法庭前的申索書成功送達這個要求也辦不到,以小額庭計(對方要求四萬)根本無法啟動程序!

在下曾有友人不止一次遇到類似情況,對方也是將信件隨意放下了事,他直接將信件擲出店外,那派信者亦祇是一言不發離開!往後亦再無其他問題!

2012-12-13 18:53:21 補充:
至於那兩張相更屬無稽!隨便搵張相有件疑似侵權衫,另外張相掛住件衫加店名就證明你侵權?這律師行的工作都幾馬虎!第一點要如何證實你賣過件衫,第二點如何證明張相入面的商店是由你經營?

那張相可以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買來一件侵權商品,然後放在任何一間商店外拍下照片,那難道這便是證據?

在下曾接觸個案店方甚至曾開發票,但因為內容簡單祇是衣服一件,同樣不足以證實為該商品而得以免責!故重要的是你們現在店內再無任何侵權商品,則對過往之事可以一概否認!

2012-12-13 18:55:31 補充:
個人意見連違規商品是門口分租戶所售也免提,以免講多錯多!你聲稱是他人所售,即表示你承認知情亦默許對方出售侵權商品,那現在經營店舖的是你,豈不自惹麻煩上身!還有如那租戶否認這事,你們又可有證據去指責對方呢?

其實這些律師行的目的除了希望制止侵權行為外,亦是一種搵錢手法!如在下上文所言,基本上他們無足夠證據去控告你們侵權,如情況嚴重應該通知海關執法!他們隨意地找尋小商戶,並發信警告意圖唬嚇你們就範,怕麻煩而賠錢了事!如你們不予理會他們根本就不會繼續行動,因根本難以勝訴!

2012-12-13 18:55:56 補充:
總之你不能承認有賣侵權物品這事,不能收任何信件!則其實對方並無足夠證據去控告你!
2012-12-12 12:27 am
你不如去民政署的免費律師資詢服務, 問下佢有關你地的問題, 不過我知是要排期才可去見律師, 你去民政署問下啦, 其實以我所知你地點都要陪錢, 而你自己出去找個律師可能費用還比陪錢貴, 而且人地有証據, 你地分分鐘連律師費要一齊比重慘,去免費果啲度問下啦. 你可以民政署網址, 果度有注明邊間,幾點,點登記等資料.

希望你冇事啦.
2012-12-11 5:32 am
凡事講證據,不是你賣翻版,你若現時唔理佢,最終上庭,向法官陳述解釋,法官接受便乜事都冇。
因為又冇證據顯示你包庇他人賣冒牌。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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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210000051KK0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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