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法院傳票給我,對方機車告我"刑事過失傷害",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調解委員會上我是要求賠償維修費
對方不同意,(他要求各自修)調解不成功
有這麼倒楣的事情嗎?停紅燈還要被告刑事訴訟
又聽別人說我一定輸ㄉ!因為他有ㄑ驗傷...
(車禍那天,他人明明好好ㄉ,問ㄊ要不要去醫院,他還說不用)
在苗栗有免費律師嗎?
我要怎樣打贏這場官司??
拜託.請幫幫我,
更新1:
有報警... 我.沒有那麼多錢請律師, 請問有免費諮詢ㄉㄇ?苗栗
更新2:
to funny&城城:謝謝您的意見. to 如果風箏遇上風:如果是您本人遇到這種情形, 你會願意莫名被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