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路權左方車末讓右方車

2012-12-06 4:44 am
3個月前在T字路口發生車禍...A機車 B汽車 A右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 休養半年
B無傷

初步判定表
A:
1.行經無號誌路口,未劃分幹支道,同為轉彎車,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2.持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器腳踏車

B:
1.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2.涉嫌左轉彎車未達路口中心處搶先左轉

B方保險人員憑初判認定肇責為5:5...

請問這個無法再更動嗎?B說左方未讓右方是主因......
說賠償金完全由初判來作原則..跟他說那如果去作車輛鑑定
B說不會有太大差異...我也知道車禍是由路權來判別......
我想知道只要被冠上左方未讓右方車是不是就完全無法再有異議什麼的?
還有申請鑑定真的會跟初判一樣嗎?

2.上調解會比較好嗎?是不是會重新鑑定?還是也是依照初判?
還說上調解我們會比較輸面....私下談B說算5:5..說上了調解我們會更少
真的嗎?

3.和解金裡也把強制險也加上去了是可以的嗎?

4.民事賠償+強制險假設是50萬.....因為肇責是5:5..所以變25萬....
這樣就是定案了嗎?B還說了公司覺得2次都無法談好所以下次他們會說一就一
說二就二沒那麼好調度....無法讓我們再討價還價的意思...這...算是威脅嗎?

5.B有行車紀錄器...當事人A覺得是待轉彎停車查看左右來車時被撞的...A有疑問想看....B一直說是為A好所以警方要留存也不願留存...但是A想看....B的臉色有異...
一直強調是為A好....B說自己會被保險員誤會?想問A這樣的行為是不可行的嗎?
更新1:

http://picmoe.net/d.php?id=1354711909302 初判的圖表

更新2:

路口無任何監視器...B願意給看...A看的同時可留存?會不會未經他人同意私下錄起來是否不能成為依據?還是有觸法之類的.... 下面文案A主張A為左方車先到交叉路口有停讓查看..B行駛交叉路口搶快無停看動作左彎... 沒停車查看的駕駛需擔負責任 而不需再用路權來判定責任歸屬,主張是否成立? 交通部72.02.24. 交路字第0四二一三號函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二條第二項規定:「車輛行 至無號誌,及無交通警察指揮之交岔路口,未分幹、 支線道或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 方車先行。」原則以左方之車輛同時到達該項交岔路 口者為準。

回答 (6)

2012-12-06 6:19 am
✔ 最佳答案
3個月前在T字路口發生車禍...A機車 B汽車 A右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 休養半年 傷勢不輕且易發生髖內翻及下肢外旋畸形等功能障礙,故建議待傷勢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和解之前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 初步判定表
A:
1.行經無號誌路口,未劃分幹支道,同為轉彎車,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2.持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器腳踏車

B:
1.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2.涉嫌左轉彎車未達路口中心處搶先左轉 故單就路權及研判表所示,A左方車未讓B右方車先行與B左轉彎車未達路口中心處搶先左轉,二者應同為肇事原因。 B方保險人員憑初判認定肇責為5:5... 若A主張正確,有機會讓B為肇事主因。 請問這個無法再更動嗎?B說左方未讓右方是主因......
說賠償金完全由初判來作原則..跟他說那如果去作車輛鑑定
B說不會有太大差異...我也知道車禍是由路權來判別......
我想知道只要被冠上左方未讓右方車是不是就完全無法再有異議什麼的?
還有申請鑑定真的會跟初判一樣嗎? 不一定,要看研判表有無錯漏及雙方主張正確與否。 2.上調解會比較好嗎?是不是會重新鑑定?還是也是依照初判? 若有鑑定會依鑑定,若僅有初判會依初判。 還說上調解我們會比較輸面....私下談B說算5:5..說上了調解我們會更少
真的嗎? 續上述,因初判不會載明主次因,然調解委員並不一定具備這方面的專業,故無法分析主次因。 這此情況下,委員們大多會認定A為肇事主因;B為肇事次因。 3.和解金裡也把強制險也加上去了是可以的嗎? 雙方合意即可。所以你如果不同意,當然也可分開談。 4.民事賠償+強制險假設是50萬.....因為肇責是5:5..所以變25萬....
這樣就是定案了嗎?B還說了公司覺得2次都無法談好所以下次他們會說一就一
說二就二沒那麼好調度....無法讓我們再討價還價的意思...這...算是威脅嗎? 沒那麼嚴重。你可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5.B有行車紀錄器...當事人A覺得是待轉彎停車查看左右來車時被撞的...A有疑問想看....B一直說是為A好所以警方要留存也不願留存...但是A想看....B的臉色有異...
一直強調是為A好....B說自己會被保險員誤會?想問A這樣的行為是不可行的嗎? B的行車紀錄器為B私有的物品,願不願意提供就要看B了。 另建議A要想辦法要到,可能會對A有利。 2012-12-05 20:53:21 補充http://picmoe.net/d.php?id=1354711909302初判的圖表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若有補充發問,請另寄信通知或於意見中補充發問,因知識+系統以前會主動通知有補充發問,現在沒了,所以可能會沒注意到。

2012-12-10 00:14:39 補充:
在此不好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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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3 6:48 am
同向左轉 外側車道 要讓內車道 5 5 其實很合理

狠一點 談 7 .3 機車難擺脫主因
2012-12-07 1:56 am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T 字路口,直行不用強迫轉彎的路權比較大
需要被強迫選擇轉彎的路權比較小

地面或者路邊應該會有慢、讓,或者一方有停止線一方沒有停止線


另外 B 說他有停止,注意來車,你就需要影片釐清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和解條件雙方同意即可
一方不同意,另外一方就要被牽制,重新討論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那種條文、函釋等等

以日期新者為優先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交通公路簽名檔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20&next=50&l=f&fid=8.
2012-12-06 7:26 am
A還沒彎是在橋上漸起步...撞的點可以算是在我方車道上嗎?(A的所在點是一座橋.橋面寛大於另一方的路許多.....除了斑馬線其餘都沒有)可否讓左方未讓右方車的原因徹銷...?

感謝您稍早的回答....受益良多....謝謝....

2012-12-07 12:11:04 補充:
交通部72.02.24. 交路字第0四二一三號函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二條第二項規定:「車輛行
至無號誌,及無交通警察指揮之交岔路口,未分幹、
支線道或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
方車先行。」原則以左方之車輛同時到達該項交岔路
口者為準。

覺得很冤的是....A方根本還在自己的道路上.(圖片A是在斑馬線後...根本還沒彎)
B搶快左彎...才撞上正起步要左彎的A....

但是根據上面的最後一段話原則以左方之車輛同時到達該項交岔路
口者為準。是A方先到...是否可以申請車輛鑑定...會有改變嗎?

2012-12-13 16:11:19 補充:
回上位的回答....呃...這個好像沒有內側還是外側的問題耶......
我們是分別不同的方向及車道.....不過還是謝謝您的意見.....
基本上我方在我方車道上被撞的.....對方也承認自己搶快左彎......
車頭撞車頭......


收錄日期: 2021-05-02 10:56: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205000010KK0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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